冰轮环境: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3-28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度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9 日监事会会议的议题是:审议《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审议 《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审议《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审议《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的议案》;审议《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的议案》;审议《关于设立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审议《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
案》;审议《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5 日监事会会议的议题是:审议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 年 8 月 22 日监事会会议的议题是:审议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冰轮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5 日监事会会议的议题是:审议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历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也没有募集资金在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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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
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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