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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9-36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陕西金叶”)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金嘉兴
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裕文化”】系一致行动人关系,以下简称“重庆
金嘉兴”)的通知,重庆金嘉兴将其持有的陕西金叶部分股
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原质押情况
    2018年7月17日,重庆金嘉兴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
条件股36,900,000股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
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到期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
记手续之日止(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
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9号】)。
    (二)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情况
    近日,重庆金嘉兴对其上述36,900,000股本公司有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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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购回交易日延期至
           2020年7月11日。
           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                                        本次延
             第一大     质押        质押                                       本次质押
                                               原质押到    期后购
股东名称     股东及     股数        开始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期日      回到期
             一致行     (股)        期                                       股份比例
                                                           交易日
             动人
                                               至办理解               国海证
重庆金嘉兴
                      36,900,000 201817年日7   除质押登   2020 年 7   券股份
实业有限公     是                                                              45.1027%   延期购回
                                 月            记手续之   月 11 日    有限公
    司                                           日止                   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重庆金嘉兴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81,813,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432%,均为有限售条件
           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重庆金嘉兴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
           质押81,809,403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53%,
           占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的10.6427%。
               二、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表。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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