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纸业:关于与中卫市兴中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的补充公告2014-10-17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4-101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卫市兴中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卫市兴中实
业有限公司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固定资
产以 6,717 万元出售给中卫市兴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中实
业),兴中实业拟以享有公司的 38,204.40 万元债权中的 6,717 万元
作为本次实物资产交易的支付对价。目前上述交易事项正在办理当
中。该笔交易完成后兴中实业还将享有公司 31,487.4 万元债权。
截止公告日,公司负有兴中实业债务 38,204.40 万元,具体形成
原因如下:
一、因公司与兴中实业的资产置换事项,公司负有兴中实业
263.20 万元债务。
二、公司代兴中实业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
计费 10 万元,因此抵减公司负有的兴中实业 10 万元债务。
三、兴中实业支付公司往来款项 8,223 万元,因此公司负有兴中
实业 8,223 万元债务。
四、根据兴中实业与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诚旺)
签署的《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卫市兴中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
让协议》,兴诚旺同意将其对公司的 29,728.2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兴
中实业,公司因此负有兴中实业 29,728.20 万元的债务。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