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纸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2014-12-17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4-127 号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12 月 16 日,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4]1129 号),主要内容为:
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方案。同意北京兴诚
旺实业有限公司以 69390 万元债权和 5140 万元现金参与认购部分非
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9526.3035 万
股,其中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14500 万股和 8563.1048 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20.86%和
12.32%。
有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情况,请见 2014 年 9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
内容。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