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纸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5-04-15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现就有关问题专项说明如下:
一、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
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况,具体资金往来情况请参见《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二、经审慎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
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2014年度对外实际担保总额为26,229万元,担保总
额占公司净资产的-155.07%,无违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
张小盟 孙卫国 刘景省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