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利: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29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 美利 公告编号:2015-053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
已于 2015 年 7 月 26 日分别以直接送达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表决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8 日中午 12 点。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
为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自 2014 年 12 月 29 日起计
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现将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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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由 18 个月调整
为 12 个月,除上述调整外,《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其它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张强先生、严肃先生、许仕清先生、张子珉先生回避表
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
二、关于变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自 2014
年 12 月 29 日起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
见通知书的要求,现将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由 18 个月调整为 12
个月,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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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分别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的赛伯
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卓创众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北京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赛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赛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京创毅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
请文件的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拟与上述认购对象分别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
划(2015-2017)》。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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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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