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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美利: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30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 美利   公告编号:2016-009 号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10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22 日
       5、召集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田生文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879125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5%。其中: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91310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1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 8,781,4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7%。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7912547

股 , 其 中 同 意 8791024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7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79,1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8%;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国旺    季灵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