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
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认真审阅任小平先生任职的相关材料,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2、经审阅任小平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 94 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任小平先生
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3、我们同意提名任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公司董事会对唐黎明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唐黎明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 94 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唐黎明先生
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3、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唐黎明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刘景省 王玉涛 陈尚义
2018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