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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利云: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8-07-12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8-04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企业名称: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

源公司”)

●增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增资事项概述

    1、为增强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其项目建设

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2、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增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新能源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

新能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东旭

    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施庙村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新能源技术

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

及技术咨询。

    2、与公司关系:本次增资前,新能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

有其 100%的股权。


    3、截至目前,新能源公司设立不足一年,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三、出资方式和增资金额的确定

    本次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新能源公司增资不
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增资金额及工商变更事宜由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确定。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增资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新能源公司实力,加快其项目建设,增

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不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