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8-058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0 月 12 日,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 号文核准,公
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8,463,035 股,
每股发行价格 5.14 元,募集资金总额 1,945,300,000 元,减除发行
费用 17,000,000 元后,余额为 1,928,300,000 元。上述情况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210531 号《验资报告》。
二、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
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
年 3 月版)进行了全面补充和完善,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2 亿元用于增资子公司宁夏誉成云
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建设数据中心项目,
因此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及誉成云创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宁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营业部、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太
平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关于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5 月 14 日、5 月 21 日、2017 年 8 月 11 日
及 2018 年 6 月 1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事项。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约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使用
完毕,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
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及国元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随着项目建设,为方便账户管理,经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誉成云创拟对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
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截止公告日,誉成云创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相应的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公告日,誉成云创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
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
订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誉成云创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
银企合作关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誉成云创将在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分
别与其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