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9—00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3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
项:
关于聘任程晓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程晓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任期同本届董事会(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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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简历:
程晓:女,1974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曾任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
运营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察审计部
主任会计师、运营管理中心经理、财务管理中心经理。
程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
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程晓女士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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