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聘任程晓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对程晓女士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程晓女士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 94 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程晓女士 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需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三、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程晓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 刘景省 陈尚义 王玉涛 2019 年 3 月 12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