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利云: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1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0-00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

议室

   5、主持人:任林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228,222,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 1 名(代表 3 名股东),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24,530,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9%。

       (2)网络投票情况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

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691,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确定外部董事(股东单位任职者除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192,2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0,0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061,2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091,228 股的 99.27%;

3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73%;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193,5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28,7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062,5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091,228 股的 99.30%;

28,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209,2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1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078,2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091,228 股的 99.68%;

1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2%;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宏继   韩洪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