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28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0—008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2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事项: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能源公司”)运营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新能源公司拟
将地面光伏电站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诚通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租赁期限 5 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雨露、吴登峰和任林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
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源公司”)拟与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4500 万元的融资
租赁业务,根据本次融资需要,公司将为新能源公司提供不超过上述
融资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