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2020-02-28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0-01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能源公司”)运营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新能源公司拟
将地面光伏电站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诚通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租赁期限 5 年。根据本次融资需要,公司将为新能源公
司提供不超过上述融资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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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2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东旭
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造纸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新能源技
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
管理及技术咨询。
2、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能源公司资产总额 21,158.22 万元,
负债总额 14,173.02 万元,净资产 6,985.20 万元,营业收入
2,755.34 万元,利润总额 715.21 万元,净利润 715.21 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主债权基本情况:合同项下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
下承租人应向诚通租赁支付的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
其他应付款项、到期未付租金(由租赁物成本和出租人收益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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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支付的剩余租金(由租赁物成本和出租人收益组成)、留购价款
等),其中,租赁物成本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 2 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诚通租赁承担的全部债
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
手续费、保证金、名义货款、其他应付款项、诚通租赁为实现债权和
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项
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金钱支付之外的其他义务。
本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且新能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新能源公司经营资金需
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担保的监管法规
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 440 万元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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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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