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请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本次所聘财务总监王月兵先生的履历和相关资料,并结合公 司目前现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王月兵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公司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 3、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王月兵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 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王月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加超 滕晓梅 周华 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