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方大化工:关于与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4-0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5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
                   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合作范围内,涉及某一
专业性专项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本协议的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签署协议概述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平稳发展化工业务的基础上,确
立了重点开拓军工产业的指导方针。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简称
“二一四所”)经友好协商,就建立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于 2018
年 4 月 8 日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介绍
    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直属的从事微电子
技术和应用研究的专业研究所,始建于 1979 年。二一四所是首批科研院所混合
所有制改革试点院所之一,在军工电子技术及科研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与顶尖的技
术。二一四所的主要技术和专业方向为: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特种器件、高可靠
MEMS 器件、薄膜集成电路、厚膜混合集成电路、MCM 多芯片组件、基于 LTCC 技
术的微波毫米波集成器件及组件、电子模块及电子信息系统集成组件/部件、电
子元器件可靠性试验。
    二一四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二一四所就技术合作、业务发展、资本运作方面达成全面战略合作。
二一四所在集成电路、芯片业务等相关业务方面与公司形成技术合作、共同研发,
公司则以自身的平台优势协助二一四所实现资产优化、产业整合。在合作范围内,
涉及某一专业性专项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战略合作期限为 5 年。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经协商一
致,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1、本次合作充分发挥了双方优势,达成优势互补。通过技术合作、共同研
发等方式,可以提升上市公司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芯片设计、制造等方面的
技术和研发能力和效率,从而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
    2、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助于上市公司军工业务控股子公司与二一四所获
得协同效应,实现公司与二一四所之间的信息、技术和资源共享,优化资源配置,
节省成本费用,进一步巩固公司重点发展军工业务的战略方针。
    3、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会造成公司对二一四所形成依赖,上市公司在军工电子业务方面仍具备独立研发
和销售能力。
    4、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 ,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上述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框架性战略合作协议,无需二一四所实施额外审批程
序,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在合作范围内,涉及某一专业性专项服务,双
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目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于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无变动。
    2、于协议签订的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徐惠工先生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股份(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除
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减持计划。
    3、于 2017 年 6 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简
称“长沙韶光”)和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威科电子”)的原股
东分别就以现金方式收购上述两家企业事宜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参见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68)。协议约定,分别以不高于 62,790 万元和不高于 45,000 万元的
交易交个以现金方式收购长沙韶光 70%和威科电子 100%的股权。于 2017 年 9 月,
在上述框架性协议的指引下,公司分别与长沙韶光和威科电子的原股东签署了
《股权收购协议》,长沙韶光 70%和威科电子 100%的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分别为
62,790 万元和 45,000 万元(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
2017-117、118、119、120),与上述框架性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于 2017 年 10
月,上述标的资产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现
金收购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除上述框架性协议外,
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二一四所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