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7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 A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208,135,7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164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198,503,8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768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9,631,90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959%。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835,7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25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07,929,0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07%; 反对 1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56%;弃权 7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337%。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07,911,3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922%; 反对 1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888%;弃权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90%。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07,959,7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54%; 反对 1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56%;弃权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90%。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同意 207,923,1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979%; 反对 2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2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623,1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385%;反对 21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2.16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207,959,7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54%; 反对 1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56%;弃权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9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07,959,7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54%; 反对 1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56%;弃权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659,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106%;反对 1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3878%;弃权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4016%。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同意 207,959,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54%; 反对 13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56%;弃权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659,6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096%;反对 1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3888%;弃权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401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