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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岳阳兴长:第五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6  

						                                             岳阳兴长第五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7-04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华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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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           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额          占股份总额比例
       人数(人)             股份数量(股)              (股)                  (﹪)
1、整体出席情况
          10                    104,740,506        271,338,100                     38.60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8                        254,908       271,338,100                      0.09

3、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5                    104,722,409        271,338,100                     38.59

4、网络投票情况
           5                          18,097       271,338,100                      0.01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李华、彭东升、刘庆瑞、方忠、谢路国、陈爱文等 6 位董事,监事杨晓军,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向第一大股东关联

方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由 107505 万元增加到 117505 万元。

    上述议案具体表决结果见表一,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见表二。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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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律师姓名:王乾坤、邓争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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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一    各项议案总体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序                                                        有效表决权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股份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       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41,077,499       41,060,799           99.96        16,700           0.04              0            0.00

        说明: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监事:杨晓军                       股东代表: 戴 忠                     股东代表: 高 红                                    见证律师:王乾坤        邓争艳




                                                            表二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序                                                        有效表决权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股份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    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54,908        238,208           93.45        16,700             6.55           0                0

        监事:杨晓军                       股东代表: 戴 忠                     股东代表: 高 红                                    见证律师:王乾坤        邓争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