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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岳阳兴长: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8  

						                                      岳阳兴长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8-025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以短信、微信方式

发出,会议资料于 5 月 13 日、14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会

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下午 4 时在湖南省岳阳

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 3 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王妙云

董事长和李华、黄中伟、彭东升、刘庆瑞等 4 位董事以及方忠、谢路国 2 位独立董

事出席现场会议,董事杨哲、独立董事陈爱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4 位监事和 4

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妙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根据董事长提议,选举彭东升先生为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根据董事长提名任免总经理

    1、因年龄原因,免去彭东升先生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李燕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付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拟任人选提名程序、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查,认为:1、总经理、副总经理拟任人选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2、通过阅读公司提供的简历,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拟任人选的简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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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拟任人选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该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3、经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意见,拟任人选同意出任拟任职务;4、同

意将上述拟任人选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总经理任免、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附:新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
    1、李燕波总经理简历
    李燕波,男,1964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
年 10 月-2007 年 2 月任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长岭股份分公
司”)总经理办副主任;2007 年 2 月-2011 年 4 月任长岭股份分公司总经理办主任;
2011 年 4 月-2013 年 12 月任长岭股份分公司总经理办主任兼企管处长;2013 年 12
月-2016 年 9 月任长岭股份分公司总经理办主任兼外事办主任;2016 年 9 月—2016
年 10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5 月 9 日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
经理;2018 年 5 月 9 日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燕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付锋副总经理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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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锋,男,1974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7 年 2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长岭炼化公司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中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长岭资产分公司”)法律事
务部主任;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长岭资产分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兼中国石
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炼油第二作业部(以下称“炼油二部”)党委副书记;
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炼油二部党委书记;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炼
油二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炼油二部党委书记、副
主任、纪委书记;2018 年 3 月 1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6 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工会负责人;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18 年 5 月 9 日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职工监事;2018 年 5 月 9 日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任本公
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
工会负责人。
    付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或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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