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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岳阳兴长:关于第二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18-05-19  

						                              岳阳兴长关于第二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8-027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长集团”)

通知,兴长集团与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长企服”)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签署了《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

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协议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转

让合同”),兴长集团将其持有的岳阳兴长股份 26,522,437 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

让给兴长企服。现将本次股份转让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兴长集团

    注册代码:9143060018620270X0

    住    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岭

    法定代表人:黄中伟

    注册资本:43,142,051 元

    经营范围:环烷酸、石油酸、T1602 喷气燃料抗磨添加剂、柴油抗磨剂、选

矿捕收剂(GE-601、GE-609)、E4 嘧啶甲醇、E5 嘧啶甲醛的生产及产品自销,化工

产品的化验分析,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钢材、机电设备、石油焦、锻后焦、碳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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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水泥、SBS 改性剂、埃洛石、催化剂、工业重油、燃料油、沥青的购销业务,

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

至 2019 年 08 月 18 日)的销售和代理,从事道路运输代理、仓储理货、客车运输、

普通货运、宾馆、餐饮服务,从事公路铁路槽车装卸、清洗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停车场服务,称重服务,从事气瓶、罐车充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进出口业

务(法律、法规禁止和需前置审批的除外),自有房屋的租赁服务,从事劳务输出的

管理及服务(不含境外劳务输出和人才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2 年 8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至 2042 年 8 月 17 日

   (二)受让方:兴长企服

    注册代码:91430600MA4PH4QA8W

    住    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岭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办公

楼 606、608、610 号

    法定代表人:彭亮

    注册资本:80,015,389 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环烷酸、石油酸、T1602 喷气燃料抗磨添加剂、

柴油抗磨剂、选矿捕收剂(GE-601、GE-609)、E4 嘧啶甲醇、E5 嘧啶甲醇的生产及

产品自销,化工产品的化验分析,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钢材、机电设备、石油焦、

锻后焦、碳素制品、水泥、SBS 改性剂、埃洛石、催化剂、工业重油、燃料油、(不

含成品油)、沥青的购销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的销售和代理,从事仓储理货、宾馆、餐饮服务,从事公路铁路槽车装卸、清洗服

务、装卸搬运服务、称重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和需前置审批的

除外),自有房屋的租赁服务,从事劳务输出的管理及服务(不含境外劳务输出和人

才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至 2048 年 4 月 17 日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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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兴长集团

   受让方(乙方):兴长企服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甲方将其持有岳阳兴长股份中的 26,522,437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以下简称“标

的股份”)(占岳阳兴长总股本的 9.775%),按本合同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三)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双方经过协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10.75 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

款为人民币 285,116,197.75 元(大写: 贰亿捌仟伍佰壹拾壹万陆仟壹佰玖拾柒元

柒角伍分 )。

    2、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计价和支付。

    (四)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签署,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股份转让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兴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 14,300,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27%;兴长企业持有公司股份 26,522,437 股,占公司总股本 9.775%。



    四、股份转让协议双方关系

    兴长企服为原第二大股东兴长集团分设分立的企业,现兴长集团为原兴长集团

的存续企业(参见 2018 年 2 月 24 日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拟分设分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6),两者为同一企业分立所致,股东、股权结构一致,两者属

于一致行动人。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协议双方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办理股

份转让相关事宜的申请,如获批准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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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将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披露兴长集团、兴长企服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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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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