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9-00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向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中国石化”) 长岭分公司(以下称“长岭股份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以下称 “华中化销分公司”)、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炼销公司”)采购原 材料、水电汽风,向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石化资产公 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长岭资产分公司”)采购新鲜水,向中国石化湖南岳阳 石油分公司(以下称“岳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咸宁赤壁分 销部(以下称“赤壁分销部”)采购成品油;向长岭股份分公司、岳阳长炼兴长兆瑞 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兆瑞公司”)、中国石化巴陵分公司(以下简称“巴陵分公 司”)、华中化销分公司销售化工产品,为长岭资产分公司所属云溪长岭加油站提 供劳务(业务外包服务),接受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湖南长炼兴长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提供的劳务服务。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 产分公司、巴陵分公司、华中化销分公司、炼销公司、岳阳石油分公司、赤壁分销 部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的关联方,兴长集团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兆 瑞公司为兴长集团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 2018 年度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141,142 万元、成品油 1,565 万元、燃料和动力 4,789 万元,销售产品 73,150 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劳 务服务 383 万元;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131 万元。 预计 2019 年度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合计金额 132,652 万元、成品 油合计金额 4310 万元、燃料和动力合计金额 5,472 万元、销售产品合计金额 74,662 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劳务服务合计金额 300 万元,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提 1 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供劳务服务合计金额 350 万元。 一、与第一大股东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 2019 年度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 上年发 关联人 日已发生 易类别 内 容 定价原则 金额 生金额 金额 混 合 C4 、 液 化 炼销公司 协议价 20152 138,736 气、液态烃 粗甲醇 市场价 127 1,351 长岭股份分公司 混 合 C4 、 液 化 协议价 132652 采 购 气、液态烃 原材料 聚丙烯粒料/甲 华中化销分公司 醇/苯酚/丙烯/ 市场价 93 1,055 甲苯 赤壁分销部 成品油 市场价 4310 517 1,565 岳阳石油分公司 小计 136962 142,707 采购燃 市场价 长岭股份分公司 水电汽风 993 4,755 料和动 协议价 5472 力 长岭资产分公司 新鲜水 市场价 6 34 小计 5472 4,789 甲醇、丙烯、编 长岭股份分公司 协议价 238 22,584 销售 织袋 74662 产品 华中化销分公司 MTBE/甲醇/丙烯 市场价 8519 50,052 巴陵分公司 邻甲酚 市场价 350 514 小计 74662 73,150 提供 长岭资产分公司 承包费 协议价 350 0 131 劳务 小计 350 131 长岭资产分公司 装卸费/运输费 协议价 1 281 接受 排污、信息、检 300 劳务 长岭股份分公司 协议价 8 102 测服务 小计 300 383 总计 217746 221,160 说明: 1、2019 年度,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比 2018 年度实际发 生额略有降低,主要原因是公司预计采购量将下降;销售产品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比 2018 年度 实际发生额略有上升,主要原因是预计下游装置生产正常、丙烯外销减少。 2、上述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可能随业务等的需要、中国石化内部销售体 制调整而增加或减少关联方。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年度与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 2 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方及其关联交易金额。 (二)2018 年度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生额占 生额与 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 预计 关联人 同类业 预计金 日期 易类别 内 容 发生额 金额 务比例 额差异 及索引 (%) (%) 混合 C4/液化 炼销公司 138,736 89.84 气/液态烃 混合 C4/液化 长岭股份 气/液态烃/ 1,351 165,703 0.87 -14.82 分公司 采 购 粗甲醇 原材料 华中化销 聚丙烯粒料 1,055 0.68 分公司 /甲醇/苯酚 赤壁分销部 成品油 1,016 6.71 岳阳石油 3,000 -47.83 成品油 549 3.63 分公司 小计 142,707 168,703 -15.41 长岭股份 2018 年 4 采购燃 水电汽风 4,755 95.80 月 20 日 分公司 料和动 5,150 -7 《岳阳兴 长岭资产 力 新鲜水 34 0.69 长第五十 分公司 三 次 小计 4,789 5150 -7 (2017 年 长岭股份 甲醇/丙烯/ 22,584 11.23 度)股东 分公司 编织袋 销售 大会决议 华中化销 93,960 -22.15 产品 MTBE 50,052 24.89 公告》 分公司 巴陵分公司 邻甲酚 514 小计 73,150 93,960 -22.15 提供 长岭资产 承包费 131 900 -85.44 劳务 分公司 小计 131 900 -85.44 炼销公司 销售服务费 长岭资产 装卸费/ 接受 281 分公司 运输费 540 -29.07 劳务 长岭股份 排污/信息/检 102 分公司 测服务 小计 383 540 -29.07 总计 221,160 269,253 说明: 1、成品油采购实际金额比预计额 3,000 万元少 1,435 万元、47.83%,主要原因是公司根 据市场价原则加大了非关联方采购量。 2、销售商品实际金额比预计额 93960 万元少 20810 万元、22.1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实 际产量比预计产量减少且下游装置生产异常,致关联方丙烯销量减少、外销量增加。 3、接受劳务实际金额比预计额 540 万元少 157 万元、29.07%,主要原因是产量比预计减 少致使接受相应劳务减少。 3 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提供劳务实际金额比预计额 900 万元减少 769 万元、85.44%,主要原因系承包经营的 云溪长岭加油站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实施改造而停止营业较长一段时间、利润减少所致。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长岭资产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王妙云,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经营范围为:采购、销售石 油化工产品及石油化工原料(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范围经营);煤焦沥青生产;液化石油气的销售;公用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 的租赁服务;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仪表、建筑材料的采购、销售;涂料添加剂 (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服 务;道路运输。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75,845 万元,净资产 42,669 万元,主营业务 收入 55,847 万元,净利润-9430 万元。 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下属分公司,为第一大股东股东权利授权行 使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447 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 约能力。 2、长岭股份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王妙云,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主营业务:石油炼制,石 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运,石油化工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 应用。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628,752 万元,净资产 353,741 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 4,800,711 万元,净利润 127,825 万元。 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8,792 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 的履约能力。 3、华中化销分公司 4 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孔全,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主营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 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化肥的销售;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 燃液体、易燃固体,易制毒三类:甲苯、丙酮、橡胶、塑料、合成纤维、其他石油 化工产品销售、存储等。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 151,353 万元,净资产 42,943 万元,主营 业务收入 4,744,894 万元,净利润 18,225 万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51,107 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 的履约能力。 4、岳阳石油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周文辉;注册地址:岳阳市屈原路;主营业务:经销成品油、燃料油、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汽车配件、五金、提供餐饮、 住宿、汽车修理及服务、便利店经营、卷烟零售、场地租赁。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42,000 万元,净资产 100,400 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 380,900 万元,净利润 2,000 万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化之下属分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549 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 约能力。 5、炼销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胡伟庆;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主营 业务:液化气、石油焦等石化产品的销售与研发;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73,107 万元,净资产 163,772 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 9,519,156 万元,净利润 41,591 万元。 5 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关联人中国石化之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38,736 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 的履约能力。 6、赤壁分销部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游新波,注册地址:赤壁市蒲圻办事处金鸡山路 99 号;主营业务: 汽油、煤油、燃料油批发;石油化工、化纤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 72,605 万元,净资产-11,855 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 219,430 万元,净利润-8,152 万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016 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 7、巴陵分公司 ①基本情况 负责人:李大为,注册地址:岳阳市云溪区岳化三区;主营业务:石油化工、 化纤、化肥及其他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提供石油化工技术研究、开 发及信息咨询、成果转让服务;石油化工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 947,500 万元,净资产 232,800 万元,主营 业务收入 2,340,000 万元,净利润-2,752 万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514 万元,该关联方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 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采购液态烃、蒸汽、压缩风、循环水、软化水,向炼销公 司采购液态烃,向华中化销分公司销售 MTBE、丙烯、邻甲酚,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销 6 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售丙烯,向巴陵分公司销售邻甲酚系根据当月外销市场均价或原料组分的市场价格或 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制订的协议价。 2、向岳阳石油分公司和赤壁分销部采购成品油、向长岭股份分公司采购电、 向炼销公司采购混合碳四、向长岭资产分公司采购新鲜水、向华中化销分公司采购 聚丙烯粒料、甲醇等化工原料、向华中化销分公司销售甲醇为市场价。 3、支付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炼销公司的劳务费,系根据市场 价格制订的协议价。 4、承接长岭资产分公司加油站业务外包服务的承包费系是以完成油品销售任 务和利润目标为基准,并根据工作量、劳动强度、业务市场化价格、业务定员定编 以及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制订的协议价。 5、与长岭股份分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炼销公司、华中分公司(不含采购) 的结算方式采取月末盘点、结算;除此之外,其他交易均采取及时清结。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长岭股份分公司属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且长岭股份分公司为公 司主体装置生产原料和动力的唯一供应方,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必须的,并将持续进行。 2、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确保公司原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售、出厂。 3、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4、公司与上述单位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二、与第三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 2019 年度与第三大股东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人 易类别 内 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接受劳务 兴长集团 装卸费 市场价 320 34 0 销售商品 兆瑞公司 液化气 市场价 3500 577 3378 总计 3820 611 3378 (二)2018 年度与第三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 预计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 关联人 易类别 内 容 发生额 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日期 7 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2018 年 3 月 27 日《关于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 销售商品 兆瑞公司 液化气 3378 3200 1.68% 5.56% 执行情况及 2018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兴长集团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中伟;注册资本人民币:4,314.2 万元;注册地址:岳阳市云 溪区长岭;经营范围:环烷酸、石油酸、多利纳米燃油清净剂、T1602 喷气燃料 抗磨添加剂的生产及产品自销;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延迟石油焦、工业重油、燃 料油、沥青的购销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10 年 07 月 31 日)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服务;从事 劳务输出的管理及服务。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 73,651 万元,净资产 16,102 万元,主营 业务收入 136,239 万元,净利润 769 万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第三大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0 万元。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20 万元。 ④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兆瑞公司 ①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田伟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 万元;注册地址:岳阳市通海 路;经营范围:密封材料及密封元件制造、销售,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具、建筑材料的销售。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 1,190 万元,净资产 142 万元,主营业务收 入 4,370 万元,净利润 190 万元。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8 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兴长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③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378 万元。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3500 万元。 ④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与结算方式 1、公司向兆瑞公司销售液化气为市场价并即时清结; 2、公司接受兴长集团提供劳务为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结算方式为月末结算。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产品销售。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1、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批准 2019 年度采购原辅材料合计预计金额 132,652 万元; (2)批准 2019 年度采购燃料和动力合计预计金额 5472 万元; (3)批准 2019 年度采购成品油合计预计金额 4310 万元; (4)批准 2019 年度销售产品合计预计金额 74,662 万元; (5)批准提供劳务服务合计预计金额 350 万元; (6)批准接受劳务服务合计预计金额 300 万元。 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王妙云、李华、杨哲对上述 6 项分议案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均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关联交易中,第(1)—(4)尚需分别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与第三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批准接受兴长集团劳务服务预计金额 320 万元和向其关联方销售产品预计金 额 3500 万元。 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黄中伟回避,其他 8 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方忠、谢路国、陈爱文 3 位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9 岳阳兴长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认为: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采购原辅材料、成品油、燃料和动力,接受关联 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和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均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其交 易价格分别按照市场价、根据原料组份的市场价格或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 制定的协议价,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其结算方式分别为即时清 结或月末盘点、清结,符合有关规定;由于公司主要生产装置与长岭股份分公司为 上下游关系和产业链之延伸,关联交易是必须的;交易的发生,有利于公司生产 与销售,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对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目前 生产经营情况。 2、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 201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除提供劳务合计预计金 额 350 万、接受劳务合计预计金额 300 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外,采购原辅材料合计预 计金额 132,652 万元、采购成品油合计预计金额 4,310 万元、采购燃料和动力合计 预计金额 5,472 万元、销售商品合计预计金额 74,662 万元均超过了 3000 万元及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分别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3、2019 年度接受第三大股东劳务服务预计金额 320 万元和向其关联方销售液 化气预计金额 3500 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但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4、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审议前述 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