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岳阳兴长: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9-07-12  

						                                                  岳阳兴长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9-027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交所网
站 www.szse.cn、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9 号),原告长沙市瑞信不良资产处置合伙企业(以下称“长
沙瑞信”)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岳阳中院”)提交了《民事诉状》,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岳阳龙飞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龙飞公司”)、岳阳兴长石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河南鸿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鸿基公司”)、
北京正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正光公司”)、杨正光、邹栋军、罗卫城等被告返
还原告借款本金 3500 万元并赔偿损失(按借款合同利率计算至本金返还之日)。
    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19 年 7 月 8 日,本公司诉讼代理人签收了岳阳中院《民事判决书》([2018]

湘 06 民初 86 号)。

    该判决为一审判决。



    二、判决书主要结果

    1、由龙飞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长沙瑞信返还借款本金 33989225.4

元并以 33989225.4 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 4.35‰计算利息至还款之日止(2017 年 7

月 31 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1
                                                  岳阳兴长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驳回长沙瑞信的其他诉讼请求。

    3、本案案件受理费 216800 元,由原告长沙瑞信承担 66800 元,由被告龙飞公

司承担 150000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长沙瑞信承担 2000 元,由被告龙

飞公司承担 3000 元;鉴定费 6000 元,由原告长沙瑞信承担 3000 元,由被告龙飞

公司承担 3000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双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此之外,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

项,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目前一审判决结果,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没有影
响。



       五、备查文件

    1、岳阳中院《民事判决书》([2018]湘 06 民初 86 号)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