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关于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股本结构变化的公告2020-01-23
关于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股本结构变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0-003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股本结构变化的公告
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兴长企服”)、第
三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收到第二大股东兴长企服、第三大股东兴长集团告知
函,告知公司其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并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兴长企服、兴长集团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变更前兴长企服、兴长集团股本结构
兴长企服 兴长集团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
57,589,803 71.97 31,050,805 71.97
公司工会委员会
易建波等 32 位自然人 22,425,586 28.03 12,091,246 28.03
合计 80,015,389 100 43,142,051 100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有岳阳兴长股份情况 27,848,559 9.775 14,983,662 5.026
兴长企服、兴长集团由兴长集团于 2018 年 5 月分设分立而成,兴长集团为原
兴长集团分设分立后的存续公司,兴长企服为分立分设后的新设公司(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
028]),二者均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兴长企服、兴长集团变更前后股本结构、治理架构
(1)兴长企服变更情况
股东名称或姓名 变更前 变更后
1
关于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股本结构变化的公告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
57,589,803 71.97 80,015,389 100
公司工会委员会
易建波等 32 位自然人 22,425,586 28.03 0 0
合 计 80,015,389 100 80,015,389 100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无变化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有岳阳兴长股份情况 27,848,559 9.775 无变化 无变化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任职情况
董事长 彭亮
董事 姚艳山 彭志刚
无变化
总经理 彭志刚(兼)
财务负责人 冯先葵
董事会秘书 / 程习武
本次变更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为兴长企服唯一股东。
(2)兴长集团变更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
31,050,805 71.97 8,625,219 19.99
公司工会委员会
易建波等 32 位自然人 12,091,246 28.03 34,516,832 80.01
合 计 43,142,051 100 43,142,051 100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无变化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有岳阳兴长股份情况 14,983,662 5.026 无变化 无变化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任职情况
董事长 黄中伟
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周震
董事 龚健、方志云、姚艳山、曹炳铖
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波
监事会负责人 张国庆 无变化
监事 张德怀、王忠、戴康平、许慧
总经理 龚健(兼)
副总经理 黄伟琪、张更生、易辉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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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股本结构变化的公告
二、股本结构变化前后兴长集团、兴长企服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在本次股本结构变化前,因兴长企服、兴长集团股东及股本结构完全一致,虽
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构成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二者系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本结构变化后,虽仍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兴长企服董事长彭亮为兴
长集团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姚艳山为兴长集团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法定一致行动人的规定;同时,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为兴长
企服唯一股东、兴长集团第一大股东,二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因此,兴长集团、
兴长企服仍构成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仍为一致行动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兴长集团、兴长企服本次股本结构变动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仍均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兴长集团、兴长企服本次股本结构变动后,仍构成法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仍为一致行动人。
3、兴长集团、兴长企服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是其股东股权内部调整行为,对公
司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兴长企服、兴长集团《告知函》;
2、兴长企服、兴长集团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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