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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再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8-09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再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和 2018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
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关
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一、概述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
与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关于股份
质押式回购业务纠纷,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 12 时至 2018 年 12 月 2 日 12 时止(延
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平台对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性质限售股 31,820,462 股和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
证券代号:300156)股份性质限售股 929,415 股进行拍卖,两只股票起拍价为
215,574,674.35 元,根据“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
拍卖结果,该次公开拍卖流拍。
    二、拍卖进展
    公司于近日获悉,山西证券与神雾集团关于上述的股份质押式回购业务纠
纷,再次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
卖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 31,820,462 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的 9.1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29),神雾环保(证券代号:300156)股份性质限售股 929,415
股。现将拍卖公告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证券代号:000820)股
份性质限售股 31,820,462 股,神雾环保(证券代号:300156)股份性质限售股
929,415 股。
    起拍价:183238473.20 元,保证金:2000 万元,增价幅度:50 万元。
    2、拍卖时间
    2018 年 12 月 21 日 10 时至 2018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3、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
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4、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
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
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
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 5
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
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
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
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过户登记
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与相关公司的关系自行解决。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
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
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7、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 5 日视为已通知。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涉及股份的来源为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
份性质为限售股,解禁期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
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承诺具体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
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
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准)分别不低于 30,000 万元、40,000 万元、50,000 万元。若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确认,江苏院在四个会计年度内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承诺
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预测数,则神雾集团将首先以所持公司股份对本公司
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神雾集团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补偿。截止目前
该承诺尚未履行完毕。若本次拍卖完成,买受人需按其竞得股份的比例承接上述
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如本次拍卖完成,神雾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 317,59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9.8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
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变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