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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19-00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进行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审计费用不高于 2017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 243 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介绍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
务的执业资格。经过多年的合作,双方建立了良好公正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认
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
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
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
    三、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
资格,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较好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7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