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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9-024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完成
补办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营业执照和
公章事宜,其余印章、证照及银行账户等资料尚在追讨过程中,公司仍存在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暂时受阻的风险,存在因印章被盗盖而签订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经
济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的风险。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院印章、证照等资产被非法侵占事件对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无法向对口业务单位发送询证函、无法与
审计机构签订合同)。鉴于目前距离 2018 年报披露之日时间较近,可能造成公司
因印章失控不能按时询证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发表意见或年报无法按期披露的情
况。
    若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年
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起被实施停牌;若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
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仍无法完成 2018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将自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两个月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
险警示;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18 年年度报
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2019年3月19日、3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公章、营业执照等资产被非法占有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0日完成补办全资子公司江苏院营业执照和公章事宜,但其
余印章、证照及银行账户等资料尚在追讨过程中,公司已通过当地政府采取包括
谈判、行政等各种方式追讨或补办其余印章、证照及银行账户等资料。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和管理层调整,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强化
公司内控管理,继续梳理和排查潜在经营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已
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整改,确保持续经营依法合规。除此以外,公司经营情
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2018年11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
雾集团”)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建区政府”)签署《项
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神雾集团将在其支持下兴建神雾环保产业园基地及相关项
目,设立神雾集团运营总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收到政府企业扶持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经向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询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
股东神雾集团尚未与新建区政府签署任何工程建设协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
股票。
    7、预计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950 万元~-50,05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年度审计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将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18 年度报告,最终数据以披露的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自查,公司不存在
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