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08-02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7-9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
的股东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兴华女士的通知,叶兴华女士与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于近日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大股东及一 质押人 押占其所持
名称 股数 时间 时间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2015 年 2017 年
叶兴华 否 6,900,000 东莞证券 50.74%
12 月 4 日 7 月 31 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叶兴华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53,015,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0%。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6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王伟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兴华女士所持有的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为 4,363 万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2.30%,占公司总股本的 9.13%。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提前购回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