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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海化:关于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9-04-17  

						     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通过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9)第 110ZA0044 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公司”)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山东海化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18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 110ZA0209 号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根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
——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山东海化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山东海
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通过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山东海化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山东海化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山东海化公司实施于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
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8 年度山东海化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山东海化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健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昕



中国北京                            二O一九年四 月十六日
                                      2018 年度通过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或支付利息、手续费


一、存放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        78,259,463.23        126,226.52                      78,385,689.75                 120,677.20
存款

二、本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                  2

 (一)短期借款                           3

 (二)长期借款                           4

三、本公司向财务公司贴现票据              5


注:本公司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表已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获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批准。




公司法定代表人: 方勇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魏鲁东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