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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声电子: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2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
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
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
15:00至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许统广董事长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1-
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6人、代表股份
164,421,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04%。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64,043,09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0.55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
378,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64,316,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3%;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13,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3.5285%;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64,316,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3%;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


                                -2-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13,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3.5285%;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64,316,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3%;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13,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3.5285%;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164,180,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9.8534%;反对241,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77,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85.1082%;反对241,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91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3-
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164,316,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3%;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13,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3.5285%;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075,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17%;反对1,327,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73%;
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6.8778%;反对1,327,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041%;
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118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076,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
99.1820%;反对1,326,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70%;
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6.9087%;反对1,326,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9732%;
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118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4,316,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3%;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13,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3.5285%;反对104,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99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的
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4,285,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6%;反对135,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83,1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1.6257%;反对135,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4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2019年度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4,286,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9%;反对116,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1%;弃
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1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83,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1.6566%;反对116,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252%;
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118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胜、魏亚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6-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五月十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