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监事会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2017-10-25
监事会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17年10月24日,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