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3-1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胡新灵
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以及聘任张仲华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胡新灵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胡新灵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务。
3、胡新灵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公司及时聘任了新任总经理,其辞职不会对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4、我们同意胡新灵先生辞去总经理的职务,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二、关于聘任新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总经理辞
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张仲华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我们一
致认为:
1、聘任张仲华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张仲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3、张仲华先生自 2015 年 10 月以来担任公司执行总经理职务,其专业知识、工作经历
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
4、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张仲华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廖良汉 刘俊海 周琪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