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关于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17-03-27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18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2017 年 3 月,湖南省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确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
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与道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
道县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 PPP 项目的投融资、设
计、建设、运营、维护等业务。本公告所述事项为前述 PPP 项目合同签署具体内容。
2、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的履约
期较长,在 PPP 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合同双方情
况的变化都影响合同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3、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签
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相关报批手续,本合同执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
重大影响。
4、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涉及的后续事项: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将由北京桑德新环
卫投资有限公司与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
施,公司将视该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于前期收到招标
单位湖南省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编号:道财购计
-20160001943,委托代理编号:HNZP-ZFCGPPP-2016053),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道县城
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设 PPP 项目”的中标单位。
2017 年 3 月,公司与湖南省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道县城管局”)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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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确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桑德新环卫”)与道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县城投公司”)在道县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道县
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建设 PPP 项目经营许可业务。项目公司收入来源为政府购买项目公
注
司服务而支付的运维服务费 及经营范围内的其他收入,且项目公司前期建设费用纳入后期
运营成本。
注:运维服务费:是指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进入运营期
后,道县城管局就项目公司为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项目提供的日常运营维护而支付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设施的运行管理、
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垃圾中转站、城市道路(包括绿化带和背街小巷)、公园、广场、河道、
公厕和公用设施(垃圾箱、果皮箱、沿河护栏、交通护栏、免费停车场、公交候车亭、路灯
设施、电力配电箱、通信线路箱等)、环卫车辆的清扫(洗)保洁及本项目运营期内的设备
设施的更新、养护、安保、定期巡查检修及应急处理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道县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设 PPP 项目建设总投资 15,956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
其中新建垃圾中转站暂定 20 个;新建垃圾亭暂定 4175 座;新建、改建厕所暂定 36 座;新
建的各类城镇卫生设施及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 49450 ㎡;新购置环卫设备暂定 465 台(套)。
2、道县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设 PPP 项目成交年运营费暂定为 4,043.27 万元。服务内
容包括道县的城区主次道路保洁;背街小巷保洁;城区垃圾收集转运;农村垃圾收集转运;
城区公厕保洁;城区河道保洁等。
湖南省道县人民政府授权道县城投公司作为道县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设 PPP 项目投
资建设相关事宜的政府性投资建设公司,并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与道县城投公司共同合资设立,各方具体出资额及比例另
行协商并以法律合约确定)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建设 PPP
项目经营权。在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权利,道县城投
公司将按照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运维服务费及经营范围内的其他收入。本
项目经营期为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预计项目公司内部收益率不低于 8%。
二、PPP 项目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甲方: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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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李斌;
法定地址:湖南省道县月岩中路 299 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注册地址:湖北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注册资本:85,429.758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
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
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
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
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道县城
管局发生交易事项。
2、履约能力分析:道县城管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PPP 项目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一)PPP 项目合作内容
在建设期内,项目合作内容具体如下:
1、项目公司股东负责项目资本金的注资到位,且项目公司负责完成后期资金的融资;
2、项目公司负责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并按建设进
度需要拨付到位;
3、项目公司负责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的临时
设施(水、电、路等),并完成项目交(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4、道县城管局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公司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金的筹措;
5、道县城管局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建设予以监管,同时按 PPP 项目
合同监管公司履行相关承诺和义务;
在运营期内,项目合作内容具体如下:
1、自本项目新建内容至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进入运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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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管理中心在建设期开始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3、在建设期开始之日起 8 个月内,完成 50%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40%垃圾收集亭建设;
4、其余乡镇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亭建设在建设期内完成;
5、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养护、维修、移交;
6、道县城管局按照相关标准予以监管并完成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合同的
约定支付运维服务费;
7、期满时,道县城管局按本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完相关款项后,项目公司将本项
目完好无偿地移交给道县城管局或者道县人民政府指定其他机构。
(二)项目合作期限
1、除根据本合同条款合同提前终止外,本项目的项目合作期为 30 年。
2、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 2 年,运营期为 30 年减去建
设期以后的剩余年限。
3、因道县城管局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建设期延长,相应运营期缩短按协议条款予
以调整。
(三)协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1)道县城管局的权利和义务
1、经道县人民政府授权,选择道县城投公司与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2、依照本合同及相关规定,道县城管局依法授予项目公司投资、设计、建设、运维、
移交本项目的权利;
3、按照通用法律相关规定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对本项目投
资、融资、设计、建设、运维等行使监管权利;
4、将项目前期报批的相关报建资料中的实施主体调整为项目公司,并全力协助项目公
司申请专项奖励及补助。
5、本项目运行中产生的信息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道县城管局所有;
6、针对本项目的运营制定运营考核标准并进行监管考核;
7、在合作期限内依照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运维服务的费用;
8、协调污水处理厂免费提供项目公司在城区范围内清扫保洁所需污水处理厂中水;
9、在特许经营期内协助公司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和取得授权文件,即完成本项目的整
体统筹、整体规划、制定整体建设目标。
10、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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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及相关约定,及时完成出资义务。公司授权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
司完成出资义务。公司对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承担
连带责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项目公司组建,组建项目公司费用由项目公司
承担,并于项目公司成立后与道县城管局签订正式的 PPP 项目合同或承继本合同的补充合
同;
2、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资金的筹措;
3、向项目公司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确保项目公司正常运行;
4、依照本合同及相关约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5、依照本合同及相关约定,对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协助;
6、为项目公司履行本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维、移交相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7、付本项目相关前期费用并不得计入项目总投资,前期费用包括:项目可研、环评、
能评、项目前期 PPP 咨询、项目采购代理费用;
8、本合同项下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对外泄露;
9、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3)项目公司权利和义务
1、负责投融资、设计、建设、运维、移交本项目;
2、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运维服务的费用;
3、严格按道县城管局作业标准及要求作业,接受道县城管局的监管考核;
4、积极配合道县城管局做好重大接待活动及重大节假日的保洁工作,按要求完成临时
性工作任务,且不得另加费用;
5、合作期限届满,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道县城管局或道县人民政府指定其他机
构;
6、本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对外泄露;
7、法律及行政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项目的移交
项目公司应在项目移交日无偿、完好地移交项目合作期间形成的项目有形及无形资产的
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五)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在一方发出争议通知指明争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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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后,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六)补充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个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的条款或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合同
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 PPP 项目采用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公
司对其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PPP 项目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在环卫 PPP 项目业务
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带来一定积极影响,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取得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经营权之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
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风险:由于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 PPP 项目尚需办理项目立项等
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
采取的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共同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内部资
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加快项目前期报批工作节奏,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
2、运维服务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本项目为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投资建设及运
营服务,现阶段环卫设施运维服务尚未形成稳定收费体系,运维费支付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采取的措施:PPP 项目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运维服务费由道县人民政府财政支付,以确保
公司按时获取环卫项目经营服务相应运维服务费。
3、运营成本上升的因素:由于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建设 PPP 项目为公用事业
类项目,在未来投资及运营中作业标准提高、通货膨胀等因素可能使公用事业项目的人工成
本和材料成本大幅上涨,致使运营项目公司的成本上升。
采取的措施:本项目合约约定,如国家环保标准提高以及环卫作业标准的提高等因素造
成项目公司投资总额和经营成本的提升,则项目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上报道县城投公司,道县
城投公司应及时调整运营费用价格。
六、关于本 PPP 项目合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承诺
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述项目进展及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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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
2、《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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