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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桑德:对外投资事项公告2017-11-17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13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如下:

       1、对外投资事项一: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 16,000 万元与非关联法人泸溪县城市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泸溪县设立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

       2、对外投资事项二: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莫力达

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设立呼伦贝尔桑迪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3、对外投资事项三: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 9,000 万元在贵州省福泉市设立福泉市福清

环保有限公司;

       4、对外投资事项四: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 450

万元与非关联法人山东千骏环卫科技有限公司在山东省费县设立临沂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5、对外投资事项五: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与非关联法人青岛城阳市政开发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设立青岛城阳桑德市政有限公司;

       6、对外投资事项六: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与非关联法人安徽观远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设立合肥桑德慧洁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

       7、对外投资事项七: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决定出

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在河南省伊川县设立洛阳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33,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1.4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0%。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1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

事项性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

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实施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溪污水”)

在湖南省泸溪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公司企业名称拟为“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泸溪环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

民币 16,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泸溪污水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占

其注册资本的 2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泸溪县

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生物质(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公司决

定在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企业名称拟为“呼伦

贝尔桑迪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桑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投资设

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项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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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外投资事项三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29),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贵州省福泉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福泉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以 BOT 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

运营该项目,具体负责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为“福泉市福清

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福清”),福泉福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公司

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9,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泉市中科皓

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不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其将另做安排。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贵州省福泉市投资设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对外投资事项四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实施山东省费县城乡保洁市场招标一标段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决定与非关联法人山东千骏环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千骏环卫”)在山东省费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为“临沂桑德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桑德”),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其中,桑德新

环卫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4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90%;千骏环卫以货币方式出资人

民币 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山东千骏环卫科技有限公司在山东

省费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5、对外投资事项五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共同开发山东省青岛市环卫等城市运营服务市场,公司决定与非关联法人青岛城阳市

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阳市政”)在山东省青岛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该合资公司名称拟为“青岛城阳桑德市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阳桑德”),城阳桑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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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70%;

城阳市政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3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青岛城阳市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山东省

青岛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6、对外投资事项六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实施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新环卫决定与

非关联法人安徽观远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远环境”)在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出

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为“合肥桑德慧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慧

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桑德新环卫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60%;观远环境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4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安徽观远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在

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7、对外投资事项七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实施伊川县静脉产业园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桑德再生”)决定在河南省伊川县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企业名称拟为

“洛阳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桑德”),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

元,桑德再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河南省伊川县投资设立危废处置项

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系投资设立环保项目法人主体,以实施环保项目开发、投资、建

设等,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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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审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宜,并视其设立

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对外投资事项一系公司与泸溪污水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3122689510579H

    公司住所:泸溪县白沙镇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杨胜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09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

    股权结构:泸溪县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泸溪污水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

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2、对外投资事项二、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桑迪、福泉

福清,不涉及到交易对方。

    3、对外投资事项四系桑德新环卫与千骏环卫共同投资设立临沂桑德,交易双方情况介

绍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3063276205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宇路 3 号 1 号楼

2305 室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环卫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清

                                         5
洁服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广告;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道路货运

代理;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日用杂货;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

车);租赁环卫专用设备;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清

扫、收集、运输、处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桑德新环卫 100%的股份,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名称:山东千骏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3CT3UE5B

    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科技创业园E座三层190室

    法定代表人:李志稳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环卫设备的研发、推广与销售;环卫设备设施建设运营;(土壤)污染修复、

废气处理、保洁服务、道路清扫、生活垃圾清理运输、物业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垃圾

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农村厕具研发、销售、改造(凭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李志稳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桑德新环卫与千骏环卫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4、对外投资事项五系公司与城阳市政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城阳市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DEG952X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87号

    法定代表人:丁祥东
                                        6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环境清扫保洁;

垃圾清运;土地一级储备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潢工

程;物业管理与服务;场地租赁;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特色园区等开发管理运营、咨询服

务;景区、公园等管理运营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广告经营业务;现代轨道交通咨询、融资、

建设、管理、运营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资本运营;

资产重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岛市城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城阳市政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

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5、对外投资事项六系桑德新环卫与观远环境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交易双方情况介

绍如下:

    (1)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详见“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中“3、对外投资

事项四””)

    (2)公司名称:安徽观远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Q3QK097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88号B座1067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养护;

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中转;河道水面保洁;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处理;垃

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环保工程;市容维护和城市公共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周军持有其65%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7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桑德新环卫与安徽观远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6、对外投资事项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再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洛阳桑德,不涉及

交易对方。桑德再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M51538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 栋 1 门 5050

室-398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环保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研发及销售;民用废品回收;环保设备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金属及制品的销售;塑料及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桑德再生 100%的股份,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1)出资方式:公司与泸溪污水共同投资设立泸溪环保时,双方约定以自有资金货币

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泸溪环保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市政工程、环境工程

设计、施工;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工商登

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 16,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泸溪污水出资人民

币 4,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出资方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呼伦贝尔桑迪时,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呼伦贝尔桑迪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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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经营范围:生态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电力生产及销售,有机

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饲料加工,热力、热水、蒸汽的生产及销售,薪柴批发销售、蒸汽

锅炉、热水炉改造,货物道路运输(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3、对外投资事项三

    (1)出资方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福泉福清时,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福泉福清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 9,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4、对外投资事项四

    (1)出资方式:桑德新环卫与千骏环卫共同投资设立临沂桑德时,双方以自有资金货

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临沂桑德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垃圾清运、道路清

扫、保洁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销售;物联网服务,

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化学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维护;市政工程施工、维护;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销售环保设备(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股权结构: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 4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90%;千骏环卫出资

人民币 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

    5、对外投资事项五

    (1)出资方式:公司与城阳市政共同投资设立城阳桑德时,双方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

出资。

    (2)标的公司城阳桑德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卫、环保产业开发、建设、运营(包

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

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设备销售;

土壤修复技术;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物业管理;物流、物联网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及发布;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等以上业务的投资与建设(以工商

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70%;城阳市政出资人民币 300
                                        9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30%。

    6、对外投资事项六

    (1)出资方式:桑德新环卫与观远环境共同投资设立桑德慧洁时,双方以自有资金货

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桑德慧洁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及发布;环卫、环保产业投

资、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处

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

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

(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股权结构: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60%;观远环境出资

人民币 4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0%。

    7、对外投资事项七

    (1)出资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再生对外投资设立洛阳桑德时,以自有资金货币

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洛阳桑德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固废处理处置设备的生产、销售、检修;环保项目专业承包;环保项目的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的运营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股权结构:桑德再生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投资事项一

    公司与泸溪污水就设立合资公司事宜签署了《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股东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在湖南省泸溪县共同出资组建为投资、建设和运营泸溪县污水与垃圾处理

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出资金额为 4,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2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

16,000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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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

    (1)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出资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法律、

法规和本协议规定行使职权。

       (2)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1 名,乙方委派 4 名。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 3 年。

    (3)项目公司设立的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由 3 人组成,由甲方推

荐 1 人,乙方推荐 1 人,项目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1 人。

    (4)项目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

理 1 人,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请,任期 3 年。

    3、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应负责赔偿在项目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其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

失。

    (2)如乙方未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出资和增资,或在经营期内未能有

效协调落实债务融资,导致本项目建设不能如期完工,则视为乙方违约事项,如果由于乙方

违约导致政府方提前终止本项目,另行选择社会投资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 PPP 合作,并

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有关损失。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

       (3)如甲方未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出资和增资,导致本项目建设不能

如期开工、建设、完工,则视为甲方违约事项,如果由于甲方违约导致政府方提前终止本项

目,另行选择社会投资人,乙方有权提前终止 PPP 合作,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有关损失。

    4、本协议自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对外投资事项二、三、七系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独资公司,无投资协议。

    (三)对外投资事项四

    桑德新环卫与千骏环卫就设立合资公司事宜签署了《合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千骏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名称拟定为“临沂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450 万元,占公司 90%的股权;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50 万元,占公司 10%的股权。

    3、公司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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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 3 人,甲方委派 2 人,乙方委派 1 人。董事任期 3 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甲方委派。

    (3)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 人,甲乙双方各委派 1 人,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

表担任,监事会主席由双方协商确定委派。

    4、违约责任: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过失的一方

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事项五

    公司与城阳市政就设立合资公司事宜签署了《设立青岛城阳桑德市政有限公司合资协

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城阳市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名称暂定为“青岛城阳桑德市政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

简称公司或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持有公司 70%

的股权;乙方认缴出资 300 万元,持有公司 30%的股权。

    3、公司组织机构

    (1)公司设股东会,由甲乙双方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2)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5 人,其中甲方提名 2 人,乙方提名 2 人,另外 1 名董事由

职工代表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3)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3 人,其中甲方提名 1 人,乙方提名 1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监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后连选可连任。

    (4)公司设总经理 1 名,人选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任。甲方推荐财务负责人人选,

乙方推荐一名财务人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外,每逾期一日,按照未缴纳金额的 1%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未足额缴纳出资

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事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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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德新环卫与观远环境就设立合资公司事宜签署了《合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观远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拟定为“合肥桑德慧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600 万元,占公司 60%的股权;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400 万元,占公司 40%的股权。

    3、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 3 人,甲方委派 2 人,乙方委派 1 人。董事任期 3 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甲方委派;董事会设副董事长 1 人,由

乙方委派。

    (3)公司设监事 1 人,监事由乙方委派,监事对股东会负责。

    (4)公司总经理由甲方委派,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批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4、违约责任: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过失的一方

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的子公司将具体负责当地环保项目开发及投资、建设、运营等相

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

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泸溪污水签署的《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股东协议》;

    3、桑德新环卫与千骏环卫签署的《合资协议》;

    4、公司与城阳市政签署的《设立青岛城阳桑德市政有限公司合资协议》;

    5、桑德新环卫与观远环境签署的《合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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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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