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088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述内容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解除对外担保事项: 1、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 水务有限公司、哈尔滨桑德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桑德凯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清远 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46,200 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为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桑德(天津)再生 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桑德凯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玉溪 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包 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金华格莱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鸡 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宜都桑德宜清水务有限公司、枝江桑德枝清水务有限公司、启迪 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宜昌白 洋水务有限公司、黄冈桑德禹清水务有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泰州紫光水业有限 公司、襄阳桑德汉清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 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毕节市碧清生物有限公司、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崇阳 天清水务有限公司、淮北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爱瑞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 32,520.27 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7,982.53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4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5.01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 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1 亿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水”)提供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 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 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4,50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 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明滇清”)提供担保额度为 18,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桑德群勤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群勤”)提供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 (1)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应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汉水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昆明滇清 2019 年预计担保额度中的 500 万元调剂至襄阳汉水。本次担保调剂事项完成 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不变,相关担保要求、总担保额度内的调剂要求、 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保持 一致。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规定。本次调剂 前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襄阳汉水及昆明滇清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经股东大 本次调剂 本次调剂 本次调剂 本次调剂 会授权担 前担保余 前可用担 后担保余 后可用担 保额度 额 保额度 额 保额度 调出方 昆明滇清生 36,000 16,000 2,000 16,000 18,000 物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调入方 襄阳桑德汉 5,000 4,200 800 5,500 0 水水务有限 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汉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解放桥 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解放桥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180400028-2019 (解放)字 00024 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工商银行解放桥支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80400028-2019 解放(保)字 0001 号),为襄阳汉 水向工商银行解放桥支行申请的主债权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最高不 超过 1,300 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 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襄阳汉水的担保余额为 4,2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对襄阳汉水的担保余额为 5,500 万元,襄阳汉水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2)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群勤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行(以下简称“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内哈分小(流) 字【2019】第 007 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内哈分小(保)字【2019】第 007 号),为哈尔滨群勤向内蒙古银行哈 尔滨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 900 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发生的 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哈尔滨群勤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哈尔滨群勤的担保余额为 900 万元,哈尔滨群勤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二)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 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 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39,75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 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沈阳桑德凯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沈阳桑德”)提供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东江”)提供担保额度为 25,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 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启迪”)提供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能”)提供担保额度为 17,500 万元。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桑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2019 流贷 F028 号),同时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19 保证 P017 号),为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9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 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 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 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沈阳桑德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 对沈阳桑德的担保余额为 900 万元,沈阳桑德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清远东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新支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清新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粤交银清 2019 年借字 013 号), 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清新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 粤交银清 2019 年保字 030 号),为清远东江向交通银行清新支行申请的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最高不超过 24,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每一笔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 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清远东江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 对清远东江的担保余额为 24,000 万元,清远东江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东方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9 年东方中小流借字 004 号), 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国银行东方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 2019 年东方中小最高保 006 号),为海南启迪向中国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 2019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 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 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3)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4、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以下简称“海 南银行东方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东方普惠流】字【2019】年【061000】 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 号:A【东方普惠保】字【2019】年【061001】号),为海南启迪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 2 年期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 3、4 项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海南启迪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海南启迪的担保余额为 1,600 万元,海南启迪可用担保额度为 1,400 万元。被担 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绿能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州支行(以下 简称“重庆农商银行开州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变化:开州支行 2019 年公固贷字第 3401012019100003 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重庆农商 银行开州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开州支行 2019 年保字第 3401012019300018 号),为重庆绿能向重庆农商银行开州支行申请的 10 年期 17,500 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 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 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合理费用。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重庆绿能的担保余额为 10,600 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对重庆绿能的担保余额为 28,100 万元,重庆绿能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 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桑德新环卫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桑德新环卫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申请的该笔贷款已于 2019 年 6 月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为桑德新环卫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的 担保已全部解除。 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桑德(天津)再生资 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再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滨海新区分行”)申请的 5,000 万元 1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本 公告所述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天津再生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详见公 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天津再生向中信银行滨海新区分 行申请的该笔贷款已于 2019 年 6 月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为天津再生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的 担保已全部解除。 3、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绿能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能”)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20,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重庆绿能向该行申请的项 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0,6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重庆绿能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 请的 20,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为重庆绿能向该行申请借款提 供的担保已全部解除。 4、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沈阳桑德向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9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本次为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流 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玉溪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900 万元。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13.70 万元,公司目前为玉溪水务向 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担保余额为 886.30 万元。 5、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玉溪桑德星 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水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 12,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玉 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玉溪水务向该行 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1,452.79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 请的 12,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182.41 万元,公 司目前为玉溪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担保余额为 11,270.38 万元。 6、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楚雄东方新 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东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以下 简称“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24,500 万元 12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 公司本次为楚雄东方向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楚雄东 方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2,9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楚雄环保向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申 请的 24,50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6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00 万元,公司目前为 楚雄环保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2,700 万元。 7、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惠市德佳 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15,000 万元 10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惠德佳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2,650 万元(详 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 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 请的 15,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6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50 万元,公司目前为 德惠德佳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2,400 万元。 8、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鹿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以下简称 “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10,000 万元 93 个月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 本次为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包头鹿城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6,3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包头鹿城向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 申请的 10,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6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0 万,公司目前 为包头鹿城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5,300 万元。 9、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华格莱铂 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 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6,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金 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金华格莱铂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3,275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 申请的 6,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6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25 万,公司目前为 金华格莱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3,050 万元。 10、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双城市格瑞 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城格瑞”)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 12,000 万元 15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双城格瑞 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双城格瑞向该行申请的项 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0,67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双城格瑞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 行申请的 12,0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375 万元,目前公司为双 城格瑞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10,295 万元。 11、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鸡西德普环 境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德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 28,000 万元 13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鸡 西德普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鸡西德普向该行申 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7,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鸡西德普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 行申请的 28,0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0 万元,目前公司为 鸡西德普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26,000 万元。 12、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都桑德宜 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以下简称“湖 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宜都宜清 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 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508.34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 请的 3,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 2019 年 6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8.33 万,公司目 前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450.01 万元。 13、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桑德枝 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以下简 称“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枝 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枝江枝 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587.5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 行申请的 4,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 2019 年 6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5 万元,公司 目前为枝江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512.50 万元。 14、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 7,950 万元 20 个月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 租赁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 余额为 6,69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 赁申请的 7,950 万元 20 个月融资租赁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70 万元,公司 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6,120 万元。 15、2014 年 9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上地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 为 5,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 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本金 500 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开 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4,500 万元。 16、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淮南国新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国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以下简 称“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 2,40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 为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淮南国新向该行 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13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行 申请的 2,4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90 万元,目前公司为淮南国 新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2,040 万元。 17、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白洋水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洋水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 4,500 万元 13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白洋水务 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白洋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 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4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白洋水务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 申请的 4,500 万元资金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 万元,目前担保余 额为 4,300 万元。 18、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黄冈桑德禹 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禹清水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 13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黄冈 禹清水务向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黄冈禹清水务向该 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3,925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黄冈禹清水务向兴业银行宜昌 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 万元,目前公司为黄 冈桑德禹清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825 万元。 19、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魏县德尚环 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尚环保”)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以下简称“河北 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 24,000 万元 12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德尚环 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尚环保向该行申请的固 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3,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尚环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行 申请的 24,0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00 万元,目前公司为德尚环 保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22,800 万元。 20、2010 年 12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紫光水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清华 园支行”)申请的 6,720 万元 9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 浦华环保为泰州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58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12 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申请的 6,720 万元 9 年期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本金 75 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泰州紫 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505 万元。 2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 桑德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 7,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 次为襄阳汉清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清向该 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7,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5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清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 申请的 7,0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437.5 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 汉清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6,262.50 万元。 2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 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 4,200 万元 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 次为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 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2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 申请的 4,2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420 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 水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780 万元。 23、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鱼 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鱼嘉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支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咸宁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 10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 为嘉鱼嘉清向民生银行咸宁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嘉鱼嘉清向该行 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嘉鱼嘉清向民生银行咸宁支行 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 万元,目前公司为嘉鱼嘉 清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900 万元。 24、2014 年 1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浦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 行万柳支行”)申请的 5,400 万元 9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 前,浦华环保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3,035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8-11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华夏银行万柳支行申 请的 5,400 万元 9 年期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6 月归还本金 375 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泰州紫 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2,660 万元。 25、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毕节市碧清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碧清”)向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租赁”)申请的 3,100 万元 3 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 申请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毕节碧清向该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 为 2,583.34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 3,100 万元 3 年期融资租赁于 2019 年 6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58.33 万元,公司目前为 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2,325.01 万元。 26、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桑青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桑青”)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铁山支行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铁山支行”)申请的 4,13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 本次为芜湖桑青向农业银行铁山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芜 湖桑青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4,13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芜湖桑青向农业银行铁山支行申 请的 4,3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 2019 年 6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0 万,公司目前为 芜湖桑青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060 万元。 27、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崇阳天清水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天清水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3,200 万元 10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崇 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崇阳天 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825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崇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分 行申请的 3,2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 2019 年 6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5 万元,公司 目前为崇阳天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750 万元。 28、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淮北国瑞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国瑞”)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 (以下简称“农行淮海路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 次为淮北国瑞向农行淮海路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淮北国瑞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93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淮北国瑞向农行淮海路支行申请 的 3,00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于 2019 年 7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0 万元,公司目 前为淮北国瑞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860 万元。 29、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召开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成都爱瑞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瑞新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支行”)申请的 12,000 万元 13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爱瑞新宝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1,4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爱瑞新宝向民生银行成都支行申请 的 12,0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7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 万元,公司目前为爱瑞新宝向 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11,300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7,982.53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4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