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参加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
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
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
经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出具意见。
(此页无正文,签字页)
独立董事:
廖良汉 刘俊海 周 琪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