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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环境: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7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

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启

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向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51,966.37 万元。

    2、公司前期为子公司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临朐

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昌邑紫光水业有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

业有限公司、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

服务有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启洁凯利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启

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襄

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广水桑德皓源水务有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森蓝环

保(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 17,865.36 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270,932.47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4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9 年 5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

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39,75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

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

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 65,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森蓝环保”)提供担保额度 2,000 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8 年预计担保额度中

的 2,500 万元调剂至森蓝环保,森蓝环保截止目前可用担保余额为 2,500 万元);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江”)提供担保额度 12,000 万元;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城服”)提供担保额度

130,000 万元。

    (二)2019 年 7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1,30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

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同

力”)提供担保额度 10,000 万元。

    (三)2020 年 1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9,20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

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

清”)提供担保额度 2,000 万元。

    (四)2020 年 4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76,95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

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 25,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迪晟”)提供担保额度 2,000 万元;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鱼甘泉”)提供担保额度 1,350 万元。
    1、近日,合加新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

行咸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

中国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

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近日,合加新能源与咸宁高新贸易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支行

(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签署了《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咸宁高新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

5,000 万元,保证期限为 6 个月。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 67,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 87,000 万元,合加新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近日,森蓝环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

主债权为自 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期间在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
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4、近日,森蓝环保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南汇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南汇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担保期限

1 年。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

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森蓝环保的担保余额为 2,5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对森蓝环保的担保余额为 4,500 万元,森蓝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5、近日,湖北东江与湖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孝昌农村

商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湖

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担保期限 1 年。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湖北东江的担保余额为 5,5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对湖北东江的担保余额为 7,500 万元,湖北东江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被担保

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近日,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签署了《商业保理主协议》,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子

财务租赁公司已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子

公司启迪城服的申请,公司出具了《担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签署

的编号为 T4 的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
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书》主要内容:

    (1)保证金额:本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1,640.37 万元。

    (2)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支付的全部还款、费

用、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期限: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保证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7、近日,启迪城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北

京公主坟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

与交通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 20,000 万元,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启迪城服的担保余额为 62,139.93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启迪城服的担保余额为 83,780.30 万元,启迪城服可用担保额度为 50,284 万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近日,湖南同力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以下简称“华融湘江银行

岳阳分行”)签署了《银行承兑协议》,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华融湘

江银行岳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自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期间,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 1,800 万元。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翻包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

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湖南同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

对湖南同力的担保余额为 1,800 万元,湖南同力可用担保额度为 8,2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9、近日,枝江枝清与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枝江农村

商业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湖

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1,950 万元,担保期限为 5 年期。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枝江枝清的担保余额为 3,287.5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枝江枝清的担保余额为 5,237.50 万元,枝江枝清可用担保额度为 50 万元。被

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近日,湖北迪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宜昌自贸区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

额度,公司与建设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担保

期限为 1 年期。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

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11、近日,湖北迪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宜昌分行”)

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宜昌分

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576 万元,担保期限为 1 年期。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隔壁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湖北迪晟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

对湖北迪晟的担保余额为 1,576 万元,湖北迪晟可用担保额度为 424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12、近日,嘉鱼甘泉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鱼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嘉鱼县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

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嘉鱼县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债

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

    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保证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

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嘉鱼甘泉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对嘉鱼甘泉的担保余额为 6,000 万元,嘉鱼甘泉可用担保额度为 350 万元。被担保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辛集冀清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资

租赁”)申请的 3 年期 10,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辛集冀清向广西

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

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为 9,75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

的 3 年期 10,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83.33 万元,目前公司

为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为 9,166.67 万元。
    2、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迁安

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安德清”)向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租赁物购买价款 20,000 万元 4 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在公司

本次为迁安德清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担

保余额为 19,080.94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

租赁物购买价款 20,000 万元 4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期归还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中的本金 339.74

万元,公司目前为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 18,741.20 万元。

    3、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9,000

万元 8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临朐邑清向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6,100 万元(详见

公司 2019 年 3 月 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

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临朐邑清向建设银行临朐支行申

请的 9,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50 万元,公司目前为临朐邑清向该

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5,350 万元。

    4、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亳州

洁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洁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宿州路支行

(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宿州路支行”)申请的 19,000 万元 15 年期项目借款提供担保。

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亳州洁能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17,6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1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亳州洁能向工商银行合肥宿州路

支行申请的 19,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800 万元,公司目前为

亳州洁能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6,800 万元。

    5、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昌邑紫光水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紫光”)向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

农商银行”)申请的 4,400 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9 月 27 日始至
2027 年 9 月 9 日止。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昌邑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固定

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4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昌邑紫光向昌邑农商银行申请的

4,4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75 万元,公司目前为昌邑紫光向该

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4,125 万元。

    6、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开封浦华紫光水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浦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东支行(以下简

称“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城东支行”)申请的 10 年期 23,000 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

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3,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城

东支行申请的 23,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150 万元,公司目

前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1,850 万元。

    7、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南通森蓝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

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一年期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

解除之前,公司为南通森蓝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南通森蓝向兴业银行南通分行申

请的 2,000 万元流动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00 万元,公司目前为南通森蓝

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

    8、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蚌埠致洁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 632.93 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

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479.87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

的 632.93 万元 1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1.38 万元,公司目前为蚌埠

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428.49 万元。

    9、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

1,367.07 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扬

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105.93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

的 1,367.07 万元 1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10.73 万元,公司目前为扬

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995.20 万元。

    10、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就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在 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

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

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1,850.43 万元。

    2020 年 1 月,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签署

了《商业保理主协议》,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已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

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城服的申请,公司出具了《担

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

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1,225.2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启迪城服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启迪城服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的

保理合同于近期归还上述贷款中的本金为 258.87 万元,公司目前为桑德新环卫向西门子财

务租赁公司申请的保理业务担保余额为 833.47 万元。

    11、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城服向

华夏金融租赁申请的 4 年期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本金 10,000 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启迪
城服向华夏金融租赁申请的售后回租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启迪城服向华

夏金融租赁申请的售后回租租赁担保余额为 8,883.36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14 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140)。

    近日,公司接到启迪城服报告其归还华夏金融租赁租赁款情况:启迪城服向华夏金融租

赁申请的售后回租租赁款于近日归还该笔租赁款中的本金 576.90 万元,公司目前为启迪城

服向华夏金融租赁申请的售后回租租赁款担保余额为 8,306.46 万元。

    12、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启洁凯

利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启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

下简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9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保证额

度有效期自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本次为沈阳启洁向兴业银行沈阳分

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沈阳启洁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余额为 774.32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沈阳启洁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27.98 万元,公司目前为沈阳启洁向该行申请

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746.34 万元。

    1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 7,950 万元 20 个月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

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

保余额为 2,15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

赁申请的 7,950 万元 20 个月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300 万元,公司目前为

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1,850 万元。

    14、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荆门浦华夏

家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家湾水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东宝支行”)申请的 6,500 万元期限为 8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

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夏家湾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5,69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1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夏家湾水务向中国银行东宝支行

申请的 6,5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70 万元,公司目前为夏家湾

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5,420 万元。

    15、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

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 4,200 万元 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

次为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

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36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

申请的 4,2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300 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

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060 万元。

    16、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

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 7,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

次为襄阳汉清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清向该

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6,125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清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

申请的 7,0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437.5 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清向该

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5,687.50 万元。

    17、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水

桑德皓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皓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广水支行”)申请的 7,50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

本次为广水皓源向工商银行广水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广水皓源向

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7,5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广水皓源向工商银行广水支行
申请的 7,5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33.93 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

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7,366.07 万元。

    18、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合加新能源向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15,000 万元

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合加新能源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

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合加新能源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

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

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合加新能源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

申请的 1 年期 15,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19、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森蓝环保向中国

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森蓝环

保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

森蓝环保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12 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森蓝环保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张江科技支行申请的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270,932.47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4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