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2017-11-03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交投),在实施股权
划转事项过程中(详见公告编号:2017-021),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签署了《关于维护东莞控股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签署了《关于未来 12 个月内对东莞控股权益的增持或者处
置计划的承诺函》。各承诺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维护东莞控股独立性的承诺函》
1、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东莞交投承诺将继续保持东莞控股
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独立,保持其在
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及机构方面的独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会要求东莞控股为东莞交投提
供违规担保或非法占用东莞控股资金,保持并维护东莞控股的独立
性。
2、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东莞交投不再
系东莞控股的股东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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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东莞交投作为东莞控股控股股东期间,东莞交投将尽量减
少并规范与东莞控股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东莞
交投与东莞控股将依法签定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莞控股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东莞交投不再
系东莞控股的股东之日止。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了保护东莞控股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避免在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与东莞控股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从而可能侵犯东莞控股及其他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东
莞控股的控股股东期间,东莞交投特向东莞控股作出如下承诺:
1、在莞深高速公路以及东莞控股今后投资或收购的其他高速
公路未达到设计车流量前,东莞交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得在这些
公路两侧各 5 公里范围内投资新建、改建或扩建任何与上述高速公
路平行或方向相同或构成任何竞争威胁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2、东莞交投若将投资建设或经营管理的任何收费公路、桥梁、
隧道及有关附属设施或权益对外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东莞控股享
有优先购买权。
3、若东莞控股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东莞控股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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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4、东莞交投将不会利用对东莞控股的控股地位从事任何损害
东莞控股或东莞控股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四、《关于未来 12 个月内对东莞控股权益的增持或者处置计
划的承诺函》
(一)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 12 个月之内,东莞交投无增持东
莞控股股份的计划。
(二)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 12 个月之内,东莞交投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东莞交投持有的东莞控股股份,但在东莞交投及其控
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东莞交投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
出现因东莞交投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东莞控股及其中小股东权益
受到损害的情况,东莞交投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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