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9-07-02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
拟提交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巴士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契合地方政策,符合市场需求,承
租方具有稳定的现金流;融资租赁业务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没有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融通租赁公
司与东莞巴士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承租方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业务信
用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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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以上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
2019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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