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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莞控股: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19-09-16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拟申请配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下称,本次配股),现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公司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到本公司的子公司—东莞市轨
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一号线建设公司),一部分作为

注册资本,一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作为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
程 PPP 改造项目(下称,本项目)的资本金。
    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
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的投
入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
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1、完善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

度融合

                               1 / 1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构筑更强大经济纽带的
重要支撑。粤港澳地处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要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
济发展,有助于形成区域发展合力,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发挥

粤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区域增长极辐射带动能力。东莞市位于粤港澳
大湾区的核心区域,系大湾区黄金中轴线(广州-深圳-香港)的枢纽
城市和联结中心。

    目前,东莞市正全面推动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加快融入珠三角城
际网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本项目是东莞城市轨道交通线
网市域骨干线路之一,起自望洪站(东莞西站),止于黄江中心站。

项目通车后,将串联起东莞的水乡片区、中心城区、松山湖片区、东
南片区等区域,并分别预留了与广州、深圳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对接的
条件。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显著提

升东莞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枢纽地位及辐射能力,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
区发展战略。
    2、拓宽交通基础设施业务领域,契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在既有“产融双驱”的发展战略下,坚持产业经营与资本运
营并重,不断开辟多元化业务格局。公司现有业务主要包括高速公路
运营管理、充电站建设运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本次与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等组成联合体,通过 PPP 模式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利于强
强联合,充分发挥各方在资金、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公司在

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加快布局交通基础设施业务领域的战略目标。
    3、对现有高速公路业务的有益补充,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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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现行经营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业务中,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

包括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龙林高速,并受托管理莞深高速
三期石碣段,收费经营期均为 25 年(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到期时
间日渐临近。而日常运营中,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易受国家政策变动的

影响,加之行驶车流逐渐趋于饱和以及经营成本的不断上升,业务盈
利大幅持续增长的空间有限。公司通过投资本项目,介入城市轨道交
通业务领域,有效拓展了公司的业务维度,本项目存续周期达到 26

年,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城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趋势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提升城市
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缓解城市拥堵、改善城市环境、引导优化城市空
间布局、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公共汽车和

出租车等传统出行方式相比,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运量大、速度快、安
全准时、环保节能等明显优势。
    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和扶持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速,我

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已进入蓬勃发展时期。根据中国城市轨道
交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 2018 年末,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
共 35 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并投入运营,运营线路长度达到 5761.4

公里。其中,地铁 4354.3 公里,占比 75.6%;其他制式城市轨道交通
运营线路长度约 1407.1 公里,占比 24.4%。“十三五”以来,全国累
计新增运营线路长度 2143.4 公里,年均新增线路长度 714.5 公里。

    2、符合区域规划发展方向
    根据《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2035)》,东莞市将结合新时期

                                3 / 10
产业升级、分区统筹、中心扩容等方面发展需求,构建公共交通主导

的交通发展模式,全市轨道交通网络由市域快线和轨道普线两个层次
构成,共规划线路 17 条。到远期 2035 年,东莞市内将规划形成 4 条
城市轨道快线(224 公里),8 条城市轨道通勤普线(242 公里),深

圳延伸线路在东莞境内线路 1 段(7 公里),规划总里程 473 公里。《东
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以轨道交通
和高快速路网建设为主体,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的规划布局和无缝对接,

构建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行高效、安全环保、与周边
城市紧密相连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建
设规划,分别建设、建成轨道交通 1 号线、2 号线、3 号线,全面推

动东莞进入地铁时代。截至目前,东莞城市轨道交通仅有 2 号线一期
工程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开通试运营,全长 37.8 公里。东莞城市轨
道交通未来发展空间较大,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3、PPP 模式满足项目建设运营的投融资需求
    自 2014 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动 PPP 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
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领域。2018 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
52 号),要求强化城市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支出责
任,保障必要的运营维护资金,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城市轨道交通

项目,规范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为
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运营周期长,对社会资本

的出资能力及经营实力要求高。经过各城市的实践积累,目前北京地
铁新机场线、深圳地铁 6 号线、杭州地铁 5 号线、贵阳地铁 2 号线、

                                 4 / 10
南宁地铁 4 号线、昆明地铁 4 号线、乌鲁木齐地铁 4 号线等国内诸多

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均采用了 PPP 模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已
经形成较为成熟的 PPP 项目运作机制。本次公司通过 PPP 模式投资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方向,具备丰富的

实践基础。
    4、公司具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运营能力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不仅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同时也是知识密集型

行业,涵盖土木、机械、通信、电气自动化等近 20 个工程专业。目
前,公司已为本项目建立了完备的人才内外部培养储备机制,在一号
线建设公司现有人员组成中,95%以上员工为本科及以上学历,80%

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 5 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经验,为本
项目的工程建设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有利于一号线建设公司
的稳定发展。

    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多年来积累形成了一
套标准的服务规范与管理体系,通过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相互
吸收、融合,为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奠定了基础。公司本次联合了中国

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
限公司等公司共同投资本项目,并与上述公司的下属单位合资设立一
号线建设公司开展具体的建设运营工作,有利于综合发挥各方在地铁

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对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
支撑。
    (三)项目建设概况

    根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相关规划,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
线将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次募投项目内容为 1 号线的一期工程。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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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为 58.0km,其中高架线路 25.8km,

地下线 30.3km,地面线及过渡段 1.9km;全线共设车站 21 座,其中
高架车站 8 座,地下车站 13 座,设 5 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 2.85km;
全线设道滘车辆段 1 座,黄江停车场 1 座,主变电所 4 座。

    本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
局通过履行招标程序,本公司作为牵头方的联合体已成为本项目的中
标社会资本。2019 年 6 月,本公司与联合体其他成员、政府方出资

代表(东莞市轨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 PPP 项目公司—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并于 2019 年 8 月与东莞市
发展和改革局签署了《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

目 PPP 项目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本项目合作期 26 年(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其中建设期 6 年,运营期 20 年。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投资规模按动态总投资模式估算。根据已确定的工程开
工日期(2019 年 8 月 16 日),一号线建设公司制订了详细的工程建
设工期规划方案,并据此优化了项目在建设期的资金支付计划,导致

建设期贷款利息下降,本项目初始总投资测算值由原约 263.18 亿元
变化为约 261.61 亿元(最终以本项目建成竣工后,一号线建设公司
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确认的总投资值为准)。同时为满足项目进入

运营期后的正常运营需求,一号线建设公司需在 20 年运营期内先后
开展设备、系统等工程及车辆更新的投入,合计约 32.78 亿元。综上,
本项目投资测算值总额约为 294.39 亿元。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项目资
本金比例为投资测算值总额的 81%,由一号线建设公司各股东按股权

                                 6 / 10
比例出资,其中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45.8081%,对应出资金额约为

109.23 亿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以增资方式实施募
投项目,一号线建设公司其他各股东将同比例增资。
    根据一号线建设公司章程的约定,本公司拥有对一号线建设公司

的控制权,享有的权益比例为 95.5747%。经测算,公司本次投资的
内部收益率约为 6.84%,投资效益情况良好。
    (五)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EM2T5D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 199 号 1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张庆文
    注册资本:106,58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6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一号线建设公司 45.8081%股权,根据一

号线建设公司章程的约定,一号线建设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股权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东莞市轨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49.5000%
     2     本公司                                    45.8081%
     3     其他股东                                   4.6919%
                      合计                         100.0000%

    (六)本项目审批情况
    1、本项目已取得的资格文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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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3 年 12 月 18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19
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2568 号),本项目纳入东莞市城市
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

    (2)2015 年 11 月 11 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东莞
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建
[2015]2454 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同意批复。

    (3)2016 年 1 月 11 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东莞
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工程建设项
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粤国土资(预)函[2016]1 号),同意本项目

的用地预审。
    (4)2016 年 3 月 7 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

改交通函[2016]926 号),同意建设本项目。
    2、本项目已被列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 PPP 综合
信息平台系统项目库。作为 PPP 项目有关审批情况如下:

    (1)2018 年 2 月 5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审定
<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8]60 号),同意《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由东莞市发展和
改革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2)2018 年 9 月 20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

整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复函》
(东府办复[2018]302 号),同意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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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 TOD 轨道办调整上报的《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

造项目实施方案》。
    (3)2019 年 2 月 3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东
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项目合同>有关问题

的复函》(东府办复[2019]30 号),同意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与中
标社会资本签署《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 PPP
项目合同》。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东莞市

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投资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打造城市综合交通服务体系,促进
东莞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进一

步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作为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改造项目的投资

方之一,在一号线建设公司的出资规模较大。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
的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短期内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贡献程度较小,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在短期内
被摊薄。

    四、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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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及公司的战略发展方

向,募投项目效益稳定良好。本次配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
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的
产业结构,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配股募投项目必要可行。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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