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1-02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将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由北
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兴华事务所)变更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事务所),聘期一
年,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人民币(包括 2019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兴华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多年服务,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
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审计需要,拟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为大华事务所。经核查,大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已就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兴华事务所进行
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兴华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拟聘任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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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营业期限:2012-02-09 至无固定期限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5、法定代表人:梁春
6、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
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8、从业资质:大华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H
股业务审计、税务鉴证等特许资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聘请的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具备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
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符合公司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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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
一致同意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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