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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音控股:关于《合作协议(祥源版)》的后续进展公告2018-04-17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18-015 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协议(祥源版)》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13年10月22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于都县
福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丰公司”)、珠海景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景顺公司”)就转让子公司江西省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
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签署了《合作协议(祥源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详细
内容见公司2013年10月24日、2013年11月5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巨潮咨询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4年1月27日,根据《合作协议(祥源版)》相关约定和福丰公司要求,经
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与福丰公司、景顺公司及赣州市巨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巨亿实业”)签署了《补充协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1月30日发布在《中
国证券报》、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5年7月24日,依据《合作协议(祥源版)》相关约定,公司与巨亿实业及
珠海景顺签署了《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28 日 、 2015 年 8 月 15 日 发 布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巨 潮 咨 询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一)根据《合作协议(祥源版)》、《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协议》的相关
约定,公司已给巨亿实业发出《律师函》,要求巨亿实业收购公司持有的祥源公
司49%股权,并支付所对应的全部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款的计算公式参照《合
作协议(祥源版)》第6.6条,其公式如下:
    当次股权收购款收款金额=A*B*(1+D/360*I)*K
    A:指当次股权收购所收购的股权数量占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数量的百分比数,
例如:当巨亿实业一次收购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的49%的股权是,A为49;
    B:指按巨亿实业向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除以49而得出的金额;
    D:从《合作协议(祥源版)》签署之日起至巨亿实业实际支付当次股权收
购款之日止的期间内的累计日历天数;
    I:即15%,为股权价值最低升值系数;
    K:当次收款比例,当一次性收取全部股权收购款时,K为100%;当分次收
取股权收购款时,K为通知方通知的当次收款比例,各次收款比例的合计数为
100%。
    其中公司实际增资款部分的转让计算公式与上述公式相同。
    (二)经与公司财务部门核实,截止目前,就剩余49%股权部分,已收到巨
亿实业股权转让款31,620.00万元。
    (三)经与公司相关部门核实,截止目前,公司已转让36%的股权,并完成
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