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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音控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核查意见2019-01-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的核查意见


    2018年12月24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
部关注函〔2018〕第254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上市公司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2017
年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于关注函相关内容会同上市公司进行认真核查,现
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2018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51%股权的公告》显
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拟出售北京易天
新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新动”)51%股权,交易对手方为北京尘
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尘寰科技”)和深圳市秉瑞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秉瑞信科技”),股权转让价格为2.882亿元人民币,尘寰科技和秉瑞信科技各
受让易天新动25.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天音通信持有易天新动49%股
权,不再控股易天新动。

    问题1. 关于交易的合规性。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本次出售易天新动股权是否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回复:
    一、公司回复说明
    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向天富锦发行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天音通信30%股权,并向深投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此次交
易简称“2017年重组”)。2017年重组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
                                     1
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01号)。
2017年重组已经于2017年12月实施完毕,新增股份于2017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2017年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与天富锦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对收益法评估资产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净利润进行承诺和补偿安排。
天富锦承诺收益法评估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乘以天音通信持股比例
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5,824.88万元、23,172.76万元、30,580.34万元。本次业绩
承诺中涉及的净利润,指各收益法评估资产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盈利预测中未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如天音通信在业绩承诺期内转让收益法评估资产中某子公司的股权,则各方
按照下列盈利预测数终止相应子公司的业绩承诺:
                                                                单位:万元
                                                           2019 年盈利预测
收益法评估资产     2017 年盈利预测数 2018 年盈利预测数
                                                                  数
   易天新动                 1,564.74            4,455.27           5,569.44
   易天数码                   831.83             999.91            1,115.31
   北界创想                -1,299.58             912.96            4,306.79
   北界无限                    44.42             300.24              611.49
   深圳穗彩                13,758.93           16,152.66          17,062.23
   北京穗彩                   312.13             351.72              369.88

注:上述各子公司的盈利预测数已经乘以天音通信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
    如该子公司对外转让的价格低于其本次交易的评估值和截至当期期末预测利
润之和,则不足部分由天富锦按本次交易前持有该子公司权益的比例对上市公司
以股份进行补偿。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天音通信拟出售易天新动51%股
权,交易对手方为尘寰科技和秉瑞信科技,股权转让价格为2.882亿元人民币,尘
寰科技和秉瑞信科技各受让易天新动25.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天音
通信持有易天新动49%股权,不再控股易天新动。
    根据上市公司与天富锦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如果上
市公司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易天新动的出售,则各方同意终止易天新动的业绩承
诺。如果易天新动对外转让的价格低于其2017年重组中的评估值和截至2018年末

                                       2
预测利润之和,则不足部分由天富锦按2017年重组前持有易天新动权益的比例对
上市公司以股份进行补偿。
    因此,上市公司出售易天新动控股权,并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的约定终止天富锦关于易天新动在2017年重组中的业绩承诺系遵守2017年重组
方案中业绩补偿承诺进行的后续操作,未违反2017年重组方案中的相关约定,未
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市公司2017年重组中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上市公司情况说明,独立财
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与天富锦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
如果上市公司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易天新动的出售,则各方同意终止易天新动的
业绩承诺。如果易天新动对外转让的价格低于其2017年重组中的评估值和截至
2018年末预测利润之和,则不足部分由天富锦按2017年重组前持有易天新动权益
的比例对上市公司以股份进行补偿。上述安排系根据2017年重组中的相关协议约
定进行,未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问题2. 关于出售股权的必要性、商业合理性。据公告,易天新动2017年营业
净利率约为15.46%,高于上市公司同期数值。请你公司结合易天新动近年主营业
务发展状况、与你公司主业协同关系、你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等因素,进一步补充
披露本次出售股权的必要性、商业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回复说明
    易天新动主营业务为网络文学阅读,经营塔读文学网站,塔读文学是聚焦于
移动阅读的聚合、创作和交易平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分销和彩票业务,
易天新动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主业不具有协同关系。根据易天新动近三年的财务情
况,无论从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易天新动占比上市公司较少。
                                                              单位:万元
         指标              天音控股         易天新动      易天新动占比
2017 年营业收入              3,962,772.66     10,418.46             0.26%
2016 年营业收入              3,384,524.58      7,275.68             0.21%
2015 年营业收入              4,303,013.90      5,609.45             0.13%
2017 年净利润                   24,813.62      1,610.20             6.49%
                                     3
         指标             天音控股        易天新动       易天新动占比
2016 年净利润                 26,860.49     -1,589.16                  -
2015 年净利润               -37,404.43      -2,192.73             5.86%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分销和彩票业务,易天新动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主业
不具有协同关系。上市公司的战略聚焦于手机核心业务及彩票重点业务,坚持以
平台建设为中心,构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实施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的“双轮驱
动”策略。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转让易天新动51%股份。
    交易对手方北京尘寰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方凤凰新媒体有限公司,是一
家跨平台的网络新媒体公司,主要业务包括 PC端和手机端的门户网站,网络视
频服务。北京尘寰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凤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泛娱
乐全内容、跨平台的优质内容提供商,以网络文学IP发展源头为核心的发展战略,
专注于文学、影视、视频、动漫、有声读物、知识付费等泛娱乐产业。旗下拥有
移动阅读APP:翻阅小说APP、凤凰网书城APP。上市公司为塔读文学引入优质的
投资者,对方公司能给塔读文学带来流量IP,双方强强联合,可以使塔读的流量
迅速变现,提高塔读文学平台收入,扩张平台用户。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是必要的且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的主营业务情况,以及公司的情况说明,独立财
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的业务定位和发展战略,上市公司本次出
售易天新动控股权具有一定的商业合理性。



    问题3. 关于易天新动财务数据波动的原因。据公告,易天新动2018年9月30
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负值,201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为32万元,与去年全年约
1,610万元净利润相比明显下降。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易天新动所有者权益总额为负
值、2018年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
    回复:
    一、公司回复说明
    (1)易天新动系天音通信旗下投资的互联网网络文学平台公司,该公司具有
互联网公司的特性,正处于投资成长的必要期。在易天新动的孵化期,天音通信
通过注资和内部借款方式进行支持,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4
额为-6,877.10万元,天音通信以注资的方式投入4,500万元,故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2,377.10万元。
    (2)从公司整体战略考虑,易天新动2018年度核心战略是加大版权市场开发
力度,从而扩展用户量。2018年较2017年相比,公司就版权市场拓展等投入增加
近4,000万元,日活客户量2017年为100万,2018年增加至200万,净增加100万。
由于投入效果会有时间差,易天新动2018年Q4开始产生效益,2018年Q4预计实现
经营利润500万元,2019年会持续产生相应效益。故2017年与2018年前3季度相比
差异会较大。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对易天新动所有者权益为负、2018年
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进行了补充披露,上述原因具有一定合理性。



       问题4. 关于评估过程及其合理性。据公告,此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选用收益法
对易天新动股权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值约为4.26亿元,较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
值增值显著。请你公司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
宜》的规定,补充披露本次出售标的采取收益法分析原理、计算模型及采用的折
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以及其中预期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并
充分说明有关参数、评估依据确定的理由。

       同时,请你公司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
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请独立董事应当对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评估
机构的胜任能力、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说明

    本次采取收益法分析原理、计算模型及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以及

其中预期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说明如下:

    (1)收益法原理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

                                      5
折现方法(DCF)估算易天新动的权益资本价值。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

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

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

估值。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①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

趋势和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

价值;

    ②对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诸如基

准日存在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呆滞或闲置设备、房

产等以及未计及收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其为基准日存在的

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③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经扣减付

息债务价值后,得出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计算模型

    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  BD

    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

    B:企业价值;
                          B  P   Ci

   P: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i       Rn
                          P                   
                               i 1   (1  r ) r (1  r ) n
                                            i

   式中:

    Ri: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n:永续期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6
n:未来经营期;

ΣCi: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C    i   C 1C2

式中:

C1: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3)折现率

①折现率计算公式

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资产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r  rd  wd  re  we

式中: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D
                       wd 
                             ( E  D)

We: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E
                       we 
                             ( E  D)

re: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re  r f   e  (k e  r f )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ke:股东期望报酬率;
                        k e  rm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7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e   u  (1  (1  t )  )
                                                    E

    βu: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t
                                u 
                                                  Di
                                     (1  (1  t)
                                                  Ei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t  34%K  66% x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Cov( R X ; RP )
                                 x 
                                            P

    式中:
        Cov( R X , RP ) :一定时期内样本股票的收益率和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协方

差;

       σp:一定时期内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方差。

       ②重要参数的确定

       Ⅰ.无风险收益率rf,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按

照十年期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rf的近似,即rf=3.97%。

    Ⅱ. 市场期望报酬率rm,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的波

动情况,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

合指数自1992年5月21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2018年6月30日期

间的指数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m=9.60%。

    Ⅲ       值,首先,取沪深两市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股票、以基准日2018年9月

30日前3年的市场价格估算得到历史资产贝塔                  ,并计算得到的调整资产

贝塔            ,并进而计算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βu=0.9113,最后计


                                        8
算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市场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e=0.9113。

    Ⅳ.权益资本成本re,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规模增长速度、融资条件、资本

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公司资本债务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

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ε=0.03;最终得到评估对

象的权益资本成本re。

     Ⅴ.未来根据经营预测各年公司的资本结构如下表:
            2018 年                                              2023 年及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0-12 月                                              稳定年
 权益比       0.994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债务比       0.0052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Ⅵ.基准日的折现率r,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式r=rd×Wd+re×We即得到各年折

现率r:
           2018 年                                               2023 年及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0-12 月                                               稳定年
    r        0.1209      0.1210     0.1210     0.1210     0.1210    0.1210

    (4)预期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

    易天新动主营业务为网络文学阅读,经营塔读文学网站。塔读文学拥有全网

最全正版原创内容库,以及拥有完整的优质作品的孵化培养模式及体系。根据

Analysys易观智库发布的 《中国移动阅读市场趋势预测报告2016-2018》 数据显

示,2016-2018年中国移动阅读市场规模增长率分别为17.4%、18%、18.6%,市场

规模稳定增长。易天新动于2016年进行了管理团队及业务模式调整,在优化软件

产品的同时加大了对上游内容渠道、下游作品输出渠道的拓展。2016-2018年三季

度易天新动的运营数据显示用户数量、留存率、付费用户数、付费转化率、人均

启动次数、月度日均使用时长均得到大幅的改善。上下游内容渠道拓展方面,作

品、写手、对外输出合作数量也不断增长。

    基于用户数量、付费转化率、收入、内容渠道的积极方向变动,网络文学变

现能力将体现。依据行业发展趋势,根据现有的业务模式、业务合同、商业计划

等综合确定2018年10月至2023年销售收入。根据期间各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并结合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分析,进行预测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9
预测期间,如果净现金流不能满足生产资金需求,则增加付息债务,净现金流充

足时将偿还新增的付息债务,以保持恢复后的财务结构,利息支出按市场利率预

测。根据各期应交流转税额与城建税率、教育附加费率乘积预测销售税金及附加。

以各期利润总额为基础,并依据历史年度亏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调整应纳税所

得额,按基准日适用所得税率15%和未来各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各期应纳企业所

得税。

       未来资产资本性支出(扩大性资本支出+资产更新投资)等于根据业务发展

所需固定资产支出考虑未来的扩大性资本支出,加在维持合理资产规模和合理资

产状况的前提下资产更新支出维持现有的经营规模。

       根据对企业历史资产与业务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来经营期

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情况,预测得到的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

额。

       估算时其他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经营在评估预测中未做

考虑。

       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详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稳定年
                    10-12
收入               4,577.94   20,635.00   23,180.00     26,550.00     28,715.00     30,876.50     30,876.5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9       70.98          82.02     107.50        115.66        127.52        127.52
营业费用           3,306.07   14,702.55   16,474.70     16,988.28     17,483.37     17,984.58     17,984.58
管理费用            174.27      836.72      934.01        981.61       1,022.67      1,066.53      1,066.53
研发费用            565.10     2,371.33    2,502.11      2,619.54      2,727.04      2,839.90      2,839.90
财务费用              1.95         7.78             -             -             -             -            -
营业利润            520.47     2,645.63    3,187.15      5,853.07      7,366.25      8,857.97      8,857.97
利润总额            520.47     2,645.63    3,187.15      5,853.07      7,366.25      8,857.97      8,857.97
减:所得税           14.50      130.07      196.59        681.49        900.41       1,115.70      1,115.70
所得税率              0.15         0.15          0.15        0.15          0.15          0.15          0.15
净利润              505.97     2,515.56    2,990.56      5,171.57      6,465.84      7,742.27      7,742.27
折旧摊销等          718.31     2,912.73    3,551.77      3,569.43      3,569.43      3,569.43      3,569.43
折旧                 42.23      190.10      229.14        246.81        246.81        246.81        246.81
摊销                676.08     2,722.63    3,322.63      3,322.63      3,322.63      3,322.63      3,322.63
扣税后利息            1.65         6.61             -             -             -             -            -

                                           10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稳定年
                    10-12
追加资本           1,448.24   4,123.39   3,735.86   3,741.00   3,869.99   3,764.28   3,569.43
营运资金增加额      451.99      708.30     320.77     403.28     300.55     194.84            -
追加投资和资产更
                    996.25    3,415.10   3,415.10   3,337.72   3,569.43   3,569.43   3,569.43
新
净现金流量         -222.31    1,311.51   2,806.47   5,000.01   6,165.29   7,547.43   7,742.27

     经分析,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预测依据具有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已对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

的合理性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也已对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评估机构的胜

任能力、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易天新动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独

立董事会的相关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易天新动预期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

等重要评估依据确定具有一定合理性。



     问题5. 关于业绩承诺的后续安排。据公告,交易完成后,前次重组的利润承
诺数中将扣除易天新动的盈利预测数,请你公司:(1)补充说明天音通信此次
出售易天新动股权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是否归属于前次重组的利润承诺。(2)补
充披露剩余5家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未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并说明该等安排是
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回复:
     一、公司回复说明
     (1)补充说明天音通信此次出售易天新动股权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是否归属
于前次重组的利润承诺。

     2017年重组中上市公司与天富锦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

如果天音通信在业绩承诺期内转让收益法评估资产中某子公司的股权,则各方终

止相应子公司的业绩承诺;如果该子公司对外转让的价格低于2017年重组的评估

值和截至当期期末预测利润之和,则不足部分由天富锦按本次交易前持有该子公

司权益的比例对上市公司以股份进行补偿。
                                         11
    根据2017年重组方案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各方仅对业绩承诺期内转让收益法

评估资产后终止相应子公司的业绩承诺,以及对转让价格较低情况下天富锦对上

市公司的补偿进行了约定,未对转让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投资收益进行约定,因此

天音通信此次出售易天新动股权所形成的投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不属于前次

重组的利润承诺。

    (2)补充披露剩余5家收益法评估资产的未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并说明
该等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2017年重组中上市公司与天富锦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有如

下约定:

    “如天音通信在业绩承诺期内转让收益法评估资产中某子公司的股权,则各方

按照下列盈利预测数终止相应子公司的业绩承诺:
                                                                         单位:万元
收益法评估资产       2017 年盈利预测数         2018 年盈利预测数    2019 年盈利预测数
   易天新动                    1,564.74                  4,455.27             5,569.44
   易天数码                     831.83                    999.91              1,115.31
   北界创想                   -1,299.58                   912.96              4,306.79
   北界无限                      44.42                    300.24               611.49
   深圳穗彩                   13,758.93                 16,152.66            17,062.23
   北京穗彩                     312.13                    351.72               369.88

    注:上述各子公司的盈利预测数已经乘以天音通信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

    如该子公司对外转让的价格低于其本次交易的评估值和截至当期期末预测利

润之和,则不足部分由天富锦按本次交易前持有该子公司权益的比例对上市公司

以股份进行补偿。”

    根据上述约定,如果上市公司在2018年底前完成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易天新

动的出售,则各方同意终止易天新动的业绩承诺。由于(1)天富锦承诺收益法评

估资产于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乘以天音通信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

别不低于23,172.76万元、30,580.34万元;(2)易天新动2018年度、2019年度盈利

预测数分别为4,455.27万元、5,569.44万元。因此上市公司和天富锦根据相关协议

                                          12
约定终止易天新动业绩承诺后,天富锦对剩余5家收益法评估资产的2018年度、

2019年度业绩承诺数分别调整为18,717.49万元、25,010.90万元。

    上述终止易天新动业绩承诺安排系根据2017年重组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作出,

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时,根据2017年重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

约定:如果易天新动对外转让的价格低于其2017年重组中的评估值和截至2018年

末预测利润之和(未考虑期间追加投资影响),则不足部分由天富锦按2017年重

组前持有易天新动权益的比例对上市公司以股份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2017年重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的约定,天音通信此次出售易天新动股权所形成的投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
不属于前次重组的利润承诺。终止易天新动业绩承诺安排系根据2017年重组方案
及相关协议约定进行,如果此次易天新动对外转让的价格低于其2017年重组中的
评估值和截至2018年末预测利润之和(未考虑期间追加投资影响),则不足部分
由天富锦按2017年重组前持有易天新动权益的比例对上市公司以股份进行补偿。
上述安排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问题6. 关于易天新动债务问题的解决。据公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易天
新动应付天音通信往来款合计净额为9,100万元,应付天乐联线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乐联线”)往来款合计净额为3,000万元。此项交易中,债权人天乐联线
将易天新动3,000万元债务转移给天音通信,天音通信同意在交割日前将全部
12,100万元债务作为易天新动追加投资款,该追加投资款增加易天新动资本公积。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对易天新动相关债务的形成原因、你公司通过该等安排解决其
欠款问题的商业考量及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回复说明

    (1)易天新动系天音通信旗下投资的互联网网络文学平台公司,该公司具有

                                   13
互联网公司的特性,正处于投资成长的必要期。但由于互联网公司孵化初期资金

需求较大,天音通信通过注资的方式投资4,500万元后,从2009年开始陆续以内部

借款资助的方式投入借款资金,截止2018年11月30日,累计借助资金余额为12,100

万元。

    (2)根据借款形成的实质,即属于天音通信前期投资资助性质的借款支持易

天新动业务发展,考虑易天新动业务发展正处于成长扩张期,经与交易方协商一

致将该借款作为上市公司追加投资款,继续投入营运资金。并同时考虑其商业实

质作为本次交易的前置条件,故符合商业逻辑且具备合理性。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对易天新动的相关债务系上市公司对

易天新动的历年内部借款累计形成;考虑到易天新动业务发展需要继续投入营运

资金,以及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谈判情况,上市公司将对易天新动的

借款追加为股东投入具有一定合理性。



    问题7. 关于表决权委托及“股权购买权”安排。我部在事后审查中发现,根据
你公司报备的股权转让协议,秉瑞信科技同意在交割日签署表决权委托书,并将
其持有易天新动股权所对应的投票权(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委派权)授权给尘寰科
技,但你公司并未在公告中予以披露。请你公司在补充披露有关信息的基础上,
对该等表决权委托的设置目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说明。此外,公告显示,尘寰科
技在此次交易中拥有一项“股权购买权”,其有权要求秉瑞信科技向其转让易天新
动25.5%股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此项安排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并提供合理性
分析。
    回复:
    一、公司回复说明

    秉瑞信科技在本次交易中是财务投资者,尘寰科技是本次交易中主要交易对

手方,其实际控制方凤凰新媒体有限公司一直从事泛娱乐业务,对行业,经营较

为熟悉,交易完成后尘寰科技更有能力管理易天新动。而秉瑞信科技作为财务投

                                     14
资者,将来会择机退出,所以秉瑞信科技同意签署表决权委托书,将其持有易天

新动股权所对应的投票权(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委派权)授权给尘寰科技。

    鉴于秉瑞信科技既然为财务投资者,将来也会退出,那么尘寰科技为保证其

持续管理权利,经过与秉瑞信科技商谈后,尘寰科技此次交易中拥有一项“股权购

买权”,有权要求秉瑞信科技将其持有的易天新动25.5%股权未来转让给尘寰科技。

“股权购买权”为尘寰科技与秉瑞信科技商谈的结果,不影响上市公司利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的相关说明,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由于本次交易对方尘寰科技、秉

瑞信科技的定位和产业投资经验存在差异,本次交易中的表决权委托及“股权购买

权”安排具有一定合理性。



    问题8. 关于此次交易新形成的业绩承诺。我部在事后审查中发现,根据你公
司报备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交易方案中包含天音通信对尘寰科技作出的业绩承
诺,但你公司并未在公告中予以披露。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该等业绩承诺的具体情
况,并结合易天新动的经营情况详细说明具体设置安排的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回复说明

    本次交易的新形成的业绩承诺如下:

    天音通信在此向尘寰科技承诺,在2019年度、2020年度,确保公司分别实现

下述业绩目标(“业绩目标”,其中2019年度的业绩目标称为“2019年业绩目标”,

2020年度的业绩目标称为“2020年业绩目标”):

    (1)公司旗下APP(包括但不限于塔读文学APP、乡村小说APP、蜜桃小说APP

等)的去重日活跃用户数目标值(根据凤凰网数据中心的埋点文档标准,在公司

旗下APP中增加统计埋点)分别不少于:(a) 2019年度:12月份的当月日均112万、

全年日均90万(以上用户数指标采用多个APP用户去重统计,且前四个APP去重

合计用户数全年日均不低于72万),(b) 2020年度:12月份的当月日均140万、全

年日均108万(以上用户数指标采用多个APP用户去重统计,且前四个APP去重合
                                    15
计用户数全年日均不低于86.4万)(“用户数指标”);

    (2)公司签约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其他改编权原创文学作品数目标值

(以与公司签署有效独家知识产权许可/授权合同为标准)分别不少于:5,315册,

5,950册(“作品数指标”);

    (3)经甲方指定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公司年收入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80,008,000元,人民币235,000,000元(“年收入指标”);

    (4)经甲方指定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公司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2,350,400元,人民币17,753,000元(“年净利润指标”)。

    以上业绩目标是否达成,最终以甲方聘请的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业绩承诺的具体设置安排合理性为:

    (1)用户数指标:平台增长目标较2018年幅度相对放缓,日活用户数是公司

命脉,只有在保证适当增长前提下,公司价值以及核心竞争力才会持续提高;同

时该指标对于头部app的覆盖度要求与公司整体战略相符,相对集中会对品牌度及

美誉度有所加成;

    (2)作品数指标:截至2018年12月公司目前总签约版权达5000册,2019、2020

的签约目标设立可以保障精品签约策略的顺利实施,并且增长目标也有利于对平

台、版权构建核心竞争力的主导因素;

    (3)年收入指标:2018年收入预测约为1.5亿人民币,未来两年的增长幅度

相对放缓,目标收入值既可以保障公司财务健康状况,又会适当减少对于平台用

户积累的压力;

    (4)年净利润指标:利润数是公司财务健康的重要指标项,根据互联网传媒

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2%-13%,考虑到未来易天新动和尘寰科技的协同作用,可能

会加大投入,谨慎保守考虑,未来两年目标净利率保持在7%-7.5%,在整体市场

环境不发生剧烈动荡前提下,对于成本管控的力度合理。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公司说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在考虑行


                                     16
业发展情况并结合易天新动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设定了易天新动的业绩承诺,具有

一定合理性。


    问题9. 关于信息披露完整性的自查。前述问题已提及,你公司在《关于出售
控股孙公司51%股权的公告》中未对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予以充分披露,请
你公司对此予以全面、谨慎的核查,及时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
的相关要求作出补充、更正。
    鉴于易天新动系前次重组6家收益法评估资产之一,而6家收益法评估子公司
系天音通信的重要资产,请前次重组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针对前述问题进行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说明

    上市公司已参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要求,履行相关补充披露

义务。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的相关要

求进行补充披露。




                                  17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

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