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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3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张辉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 7 人,鉴于杨挺先生辞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内控治理水平,经考察审

核,现提名张辉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一)候选人简历:

    张辉玉先生:中国国籍,1967 年 7 月生,汉族,大学本科,

律师。曾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做执业律

师。现为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兼任深圳

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现任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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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具有提

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2、根据被提名人张辉玉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

    3、被提名人张辉玉先生需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后就任。

    我们同意对张辉玉先生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鲁

西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财务资助,执行年利率不高于 5%。据此测算,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最多为 21 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最多 1 亿

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5 条规定,关联交易

金额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该议案经公司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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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此次关联交易情况,认可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提出该临时提案的资

格,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为了支持公司的项目建设顺利

进行和增加公司的经营资金而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三、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16 年授信额度及办理直接融资业务的议

案》,公司决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

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鲁

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8]172 号),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

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相关后续事宜。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

满,为确保债券后续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延长本次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24 个月,即自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除延长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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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原方案保持不

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 0 票。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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