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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08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8-04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2017 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 2017 年末总股本计算,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分配 439,458,233.4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4,860,7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4,860,7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3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1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18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公司)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88     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7 日至
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
业园
   咨询电话:0635-3481198
   咨询联系人:李雪莉
   传真电话:0635-3481044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