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06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
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
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二○一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