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五矿稀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          公告编号:2018-020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
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
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
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
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
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新准则,公司将与企业日常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
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
支。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根据修
订后的 16 号准则的要求,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 16,615,341.31 元计入其他收益,
比较数据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
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