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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矿稀土:关于所属分离企业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的公告2019-07-11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五矿稀土          公告编号:2019-027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分离企业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披露了《关
于所属分离企业搬迁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公司
所属分离企业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县红金”)收到中共赣州
市赣县区委联合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下达的《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
业搬迁整治实施方案》(赣县发电[2018]4 号),该方案提出:赣县区委与赣县
区政府计划用两年时间(2018 年 6 月 2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全面完成红
金工业园一期范围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搬迁整治工作。赣县红金亦包含在
本次搬迁企业范围内,公司及赣县红金将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此次
搬迁事项。
    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所属分离企业签订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二、获得搬迁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赣县红金与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指挥部(以
下简称“搬迁指挥部”)签订的《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的相关条款规定,搬迁
指挥部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赣县红金支付协议确定的补偿金额的 40%
人民币 6,872.65 万元及签约奖励人民币 343.63 万元,共计 7,216.28 万元。该
笔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9 日拨付到赣县红金账户。
    三、搬迁补偿款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搬迁补偿款6,872.65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签约奖励款343.63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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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收到的签约奖励款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343.63万元。
本次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目前尚无法确定。
    上述收到的搬迁补偿款、签约奖励款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
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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