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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矿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3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
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
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

易》,公司拟定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
    1、公司拟定的《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内容真实,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
措施都受到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二○一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