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18-08-11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股份”或“公
司”)2018 年 7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刊登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现补充如下:
一、广业集团收购广东湛化的背景
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业集团”)
作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
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的意见》有关精神,发挥省属国有企业的产业优势和经营优势,加快
实现省委省政府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振兴赶超的战略目标,积极贯
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部署,加大对粤东西北
地区的投资合作。2018 年 6 月 21 日,广业集团与湛江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湛江市国资委”)签订协议,广
业集团收购湛江市国资委持有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湛化”)67%股权。
二、云硫矿业与云硫集团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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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广东湛化近年亏损较大,资金链紧张,为确保广东湛化生产
经营正常运行和并购工作顺利推进,广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云浮广业硫
铁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硫集团”)通过贸易方式对广东湛
化的生产经营提供支持。因此,云硫集团与广东湛化签订贸易合作相
关合同,开展委托采购、委托加工和联合销售贸易业务。合同执行情
况如下:
2018 年 1 月 9 日,云硫集团与广东湛化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云硫集团委托广东湛化生产磷酸二铵,产品数量为 7 万吨,由云硫集
团提供主要原材料磷矿和硫铁矿。截至 7 月 18 日(《委托加工合同》
终止之日),广东湛化受云硫集团委托共生产磷酸二铵 52,287 吨。截
至 7 月 31 日,云硫集团已支付委托加工费 2,430 万元,已支付原材
料采购款 12,810 万元。
2018 年 1 月 9 日、4 月 26 日,云硫集团与广东湛化签订《委托
采购硫铁矿协议书》,云硫集团委托广东湛化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硫矿业”)采购硫铁矿,合
同金额分别是 1,500 万元(实际发生含税金额 1,364.24 万元)和 400
万(实际发生含税金额 384.19 万元)。云硫集团与云硫矿业以上两笔
关联交易已执行完毕。
2018 年 1 月 9 日云硫集团与广东湛化签订《磷酸二铵买卖合同》
(两方销售协议)、《磷酸二铵买卖合同》(三方销售协议)。《磷酸二
铵买卖合同》(三方销售协议)仅为模板合同,该合同未得到执行。
截至 7 月 18 日(《磷酸二铵买卖合同》(两方销售协议)终止之日),
云 硫 集 团 向 广 东 湛 化 销 售 磷 酸 二 铵 19,693 吨 ,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2
4,482.85 万元。剩余磷酸二铵 32,594 吨,云硫集团将按照《磷酸二
铵买卖合同》(两方销售协议)向广东湛化销售并确认销售收入,云
硫集团未向第三方销售。截至目前,云硫集团尚未收到回款。
云硫集团委托广东湛化集团生产磷酸二铵,与粤桂股份全资子公
司云硫矿业生产与销售的过磷酸钙产品相同或相似,云硫集团的该部
分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由于云硫集团委托加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因此云硫集团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停止执行该合同,并与广东湛化签订了终止协议,云硫
集团与粤桂股份同业竞争情况已解决。同时,云硫集团将加强对上市
规则的学习,避免出现类似事件。
二、广东湛化与云硫矿业同业竞争情况
广东湛化生产与销售过磷酸钙、磷酸二铵、复合肥、铁矿粉,粤
桂股份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云浮联发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发公司”)生产与销售过磷酸钙、铁矿粉,产品相同
或相似,广东湛化的该部分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该类产品 2017 年及 2018 年 1-5 月营业收入占粤桂股份营业收入
比例较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粤桂股份
2017 年 2
2018 年 1-5 月 1 2017 年 3
产品 (追溯调整)
营业 占比 占比 营业 占比
营业收入
收入 (%) (%) 收入 (%)
过磷酸钙 1,834 2.02% 3,437 1.74% 3,437 1.80%
磷酸二铵 - - - - - -
复合肥 - - - - - -
铁矿粉 3,370 3.71% 9,351 4.74% 2,095 1.10%
3
注 1:粤桂股份 2018 年 1-5 月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注 2:2018 年 1 月,粤桂股份完成收购联发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需对 2017 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视为 2017 年粤桂股份已控制联发公司,
合并范围需包含联发公司。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注 3:该部分财务数据为粤桂股份 2017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未合并联发公司。
广东湛化生产硫酸、硫酸余热发电、供水(地下水简单净化后自
用),云硫矿业、联发公司生产和销售硫酸、供水(自来水厂)、供电
(硫酸余热发电及外购电力销售),产品相同或相似,广东湛化的该
部分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但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5 月,广东湛化的该部分产品全部自用,未对外销售,与粤桂股份
未产生实质性的利益冲突。2018 年 1-5 月、2017 年度(追溯调整)、
2017 年度,粤桂股份硫酸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 6,245 万元、10,677
万元、2,063 万元,相应占比分别为 6.88%、5.41%、1.08%。
云硫矿业与广东湛化属于两个不同类型的行业,双方的定位不同,
云硫矿业属于矿山开采类企业,广东湛化属于化工生产类企业,广东
湛化属于云硫矿业的下游企业,两者主营产品不相同。
三、解决广东湛化与云硫矿业同业竞争的措施
由于广东湛化与粤桂股份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存在同业竞争问
题,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广业集团拟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临时解决措施。由广业集团委托云硫矿业对广东湛化进行经
营管理,委托期限计划为五年,从 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每一
管理年度委托管理费用的金额为 300 万元,即每月 25 万元,由广业
集团支付给云硫矿业。委托期内,广业集团不可撤销的授予粤桂股份
或云硫矿业优先收购权。
粤桂股份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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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与广业集团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是最终解决措施。广业集团在委托经营的同时出具承诺,承诺
于托管期限届满之前,将持有广东湛化股权转让给云硫矿业或者向其
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或其他有效方式处置其持有广东湛化的
股权,以消除广东湛化与云硫矿业的同业竞争。
广业集团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广东湛化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 7,988.13 万元,增加公司 2018 年度利润总额 1,387.30
万元,最终情况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云硫矿业与联发公司是广东湛化的上游企业,云硫矿业、联发公
司可以为广东湛化提供硫铁矿与硫酸等原材料,双方合作,有利于资
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云硫矿业、联发公司有独立的销售渠
道,双方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规范操
作,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交易,不存在本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
控制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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